律師娘,你談過幾次戀愛啊!哈,這不是問題,你不用回答我.我只是在想,你們這個年代的女性都這麼溫良恭儉讓的,以前談戀愛的時候,大概連男朋友都不敢換吧!運氣不好的,可能一個男友就一輩子了.當然,也不能說是運氣不好啦,或許,也有一種女人跟著一個男人就能一輩子幸福快樂了.但我很想知道,她難道沒想過:如果她當初選的是另一個男人,或許人生會完全不同嗎?雖然我才二十五歲,可是我認為女人應該趁年輕的時候,多跟不同的男人交往看看,男人看多了,自然懂得怎麼駕馭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你一定很好奇,為什麼我還這麼年輕,想法卻這麼世故吧!其實,以我來看你們這一代的女人,會覺得你們很辛苦.怎麼說呢?我母親就是最血淋淋的例子. ● 我的母親二十出頭就結婚了.在那個年代,生個「兩男一女」是一個女人最完美的產量,我母親也做到了,可是,她並沒有得到對等的回饋啊!和公婆住在一起有多辛苦,律師娘你應該想得到.我從小到大,看她像個陀螺般在家裡打轉著.她的生活──應該說,她的人生,根本就是為了整個家庭而存在,沒有自己的興趣、沒有自己的喜好,甚至沒有自己的時間.她就是我說的那種女人,跟著一個男人就一輩子了,連其他男人的手也沒牽過.但是我老爸呢?一夜風流的就別提了,有一陣子還在外面養了個女人,最後玩膩了,還是不了了之. 坦白說,我是對我老爸沒什麼意見啦!我自己男朋友也交了好幾個,我知道男人的德性,叫他們跟一個女人過一輩子,怎麼可能?根本就是違反他們的獸性.所以說,男人、女人都一樣,結婚前就應該廣泛地跟異性交往,等徹底了解自己的需求之後,再決定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一輩子適合.也說不定有些人根本就不適合結婚,那一輩子單身也很好啊!又何必結了婚再去搞七捻三的,造成對方痛苦,自己也好過不到哪裡去.我說的就是我爸媽.照我看來,我父親根本是一個不適合結婚的人.他不喜歡安安分分地待在家裡,所以,我從小到大,跟他一起吃過的晚餐寥寥可數.他看到女人不招惹一下就難過,這樣的「潛能」,搞不好是婚後才激發出來的.我母親呢?逆來順受.聽她說其實在婚前,她就感覺到我的父親心不定,但她跟我父親相親時,媒人說自己是看著我父親長大的,保證他是個老實人,母親就想,或許結了婚他會改,結果婚後半年,她就發現丈夫跟公司的新同事有不正常往來.她又一廂情願地告訴自己,或許有了孩子,丈夫就會收斂,於是卯起來一口氣生了我們幾個,結果把自己搞得累翻了,連抓丈夫的把柄都沒力氣.但她就是不願認賠殺出,想說把孩子養大了、聽話了,並且用心侍奉公婆、做個乖媳婦,丈夫感念她的付出,就會浪子回頭.結果前一陣子,我父親居然交了個小他將近二十歲的女朋友,吵著要跟我媽離婚. 還記得那晚我爸跟我媽大吵後,簡單收拾了一些行李,面無表情地離開家,走前只留下一句:「你願意離婚,我再回來跟你談.」我媽趴在床上哭了一晚.我問她:「你為什麼不乾脆就跟爸離婚呢?他又不愛你!」我是真心這麼想的.我跟兩個弟弟都大了,坦白說,不差一個沒什麼家庭觀念的老爸.雖然我們從小到大的一切開銷都是他賺的,不過,如果沒有心,我不懂硬要留下他的人有什麼意義.更何況,也不是想要留人就可以留.上次我帶我媽過來找你們時,律師也說了:「履行同居義務是沒辦法強制執行的.」那麼,他們留下的也不過是一紙婚約;正確來說,應該是戶政事務所的登記而已.我不懂,我媽幹嘛那麼想不開.「我的人生都賭在他身上了!我怎麼回頭?」那一晚,我母親歇斯底里地胡言亂語,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這句話. 幸福的模樣:女人不是只能接受命運,也能挑戰命運.(下) 司法只能給一紙判決書,但幸福無關贏或輸,而在你是否相信.◎律師娘v.s29種自信姿態+29則法律悄悄話!◎作家女王感動推薦!愛可能失落,卻是生命最珍貴的禮物.遇過太多女性因為對法律懵懂,而被珍視的愛打趴在地,「律師娘」林靜如好不捨,她想讓大家知道,永遠要相信自己一定有別的選擇,並且,認真地去面對.因此,她讓筆下這29段人生親自開口,訴說她們的迷茫與抉擇.博客來連結: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722595 律師娘可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娘,喜歡用大家聽得懂的語言分享家事、婚姻、親子的法律常識,偶爾也說說感性的法律小故事.本文由律師娘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