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為我是一個很自愛、很節制,也很注重外表的人,即便我已經有穩定交往的男友(老公)我依然不會墮落,再加上老公也是一個很注重外表的人(獅子座),所以我反而更加認真的督促自己,所以交往後跟婚前我的體重都沒有太離譜,附上剛結婚的照片一張,那時候還不算胖.首先,我必須承認──我並不是天生瘦子!我的爸爸媽媽都胖胖的,還記得以前在笑爸媽胖的時候,我爸還回我說「不要笑!看我們就知道妳以後的樣子!」對,我爸說得對!因為國中高中的時候體重就曾經突破60kg大關,在懷孕的過程中甚至突破75kg(因為這個紀錄已經太可怕,所以之後也沒有再量過體重了)那個時候去吃飯打卡,我朋友還傳私訊問我「怎麼胖成這樣」,聽到我都要爆哭了!!!我也不是故意穿那麼憋的衣服,因為我為了省錢不打算買孕婦裝,所以一直穿還沒懷孕時寬鬆的衣服,直到後來完全找不到衣服穿!話說,我怎麼可以胖得跟豬一樣?!那時候才66.2kg照片看起來就那麼可怕了,難怪後來越來越不喜歡拍照,結果現在要寫文就找不到照片了......因為沒有辦法繼續自我安慰!到要卸貨的時候當然很期待,卻也胖到不敢量體重了,老公還在擔心我如果突然要生他會抱不動我,但我反而上網去查卸貨之後可以減少幾公斤繼續自我安慰,結果產後去量體重......登登登登~70kg!!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樣! 因為被笑屁股大、腿粗!坐月子的時候當然很多親戚會來看小孩跟產婦,結果不小心就聽到親戚說「哎喲!那個腿像牛腿一樣!」「噢!那個屁股~嘖嘖嘖!」,當下整個無地自容! 因為出門沒有衣服穿!產後很多次想出門,覺得想跟老公重溫約會的感覺,結果產前的衣服我沒有一件穿得下!所以常常蹲在衣櫃前哭~ 於是,我決定要改變了!但是產後減肥談何容易啊!很多媽媽一定跟我一樣,寶寶兩個小時要喝一次奶,睡都睡不飽了,哪有力氣減肥??還有,產後因為腹部的肌肉鬆弛,再加上我是剖腹產,走路傷口都會痛了,那有力氣去運動啊?所以,我要來分享減肥的撇步了!! 寶寶絕對是妳最好的朋友母體產生100cc的母乳大約需要消耗70大卡的熱量,瘦1kg需要消耗7000大卡的熱量;換句話說,如果身體產生10000cc的母奶就可以瘦1kg喔!立馬掏出原廠保溫瓶滿足顧客!XD三餐定時定量以前都有餓才吃的,不餓就算了,或是工作太忙也自動跳過,但哺乳媽媽不一樣沒吃飽就會沒奶,所以身為媽媽的我開始重視三餐.戒掉零食宵夜零食宵夜絕對是發胖的原兇,他們營養含量低,熱量又高,絕對是減肥者的大敵啊!當然剛開始很辛苦,但是習慣之後就不會想吃了!多喝水沒吃飽就沒母奶,水喝得不夠多,奶水也會減少!很簡單基本的喝水量就是體重*30cc,就產後的我來說一天就要喝70kg*30cc=2100cc的水,只要養成喝水的好習慣,習慣喝水了自然而然就不會想喝含糖飲料.運動胖子運動絕對是一件辛苦的事情,但是胖子不運動絕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是胖子運動絕對要小心,因為身體負擔太大容易造成運動傷害,膝蓋關節需要承受體重1.3倍的重量,也就是說70kg*1.3=91kg!所以更不適合太過激烈的運動,所以穿上運動鞋準備運動的胖子絕對不能跑跑跳跳!我認為快走是最好的運動喔!當時的我也是從快走開始的.建立信心這一點我覺得非~常~重要!很多人一開始減肥就立定很崇高的目標,我當時也是(70kg的時候就想趕快瘦到剛跟老公交往的時候49kg,結果挫折感很大),這不全然是一個錯誤,但會讓自己越來越沒有信心,畢竟訂定的目標太難達成了!所以把目標放低一點吧!順便給自己時間限制,我修訂的目標是這樣的:在寶貝滿2個月時瘦到60kg(2個月瘦10kg不算太難),順利達成之後在訂定下一個目標,在寶貝滿4個月時瘦到55kg,也順利達成囉!至於為什麼感覺目標越定越低了,因為減肥剛開始是很快的,接下來體重要減輕則會越來越慢,所以目標不能一直都定很高啊!重點在於讓自己有自信! 上:組是第一階段目標,下:第二階段目標體態比體重更重要這也是為什麼要運動的原因,運動可以增加身體的肌肉含量,減少體脂肪,很多女生聽到肌肉都覺得很可怕!但其實不運動只靠節食瘦下來就會變成"泡芙女"一點也不好看!訓練自己的站姿、走姿,讓自己抬頭挺胸,就算不夠正,走路也要有風! 體重不是絕對的我衷心的建議減肥者不要每天量體重,畢竟每天體重的差異根本不大,所以我認為量體重一兩週量一次就可以了!而且只要有進步就值得開心啦~除了體重計之外,女生還有很多好朋友可以運用,例如:瘦的時候的牛仔褲、皮尺、塑身衣等等都是良伴喔!我最喜歡用牛仔褲來測量了,從L號瘦到S號的成就感超棒der!減肥應該是一件開心的事情,是為了找到自己最美麗的樣子而做的,而非追求體重計上的數字,如果自己亂減瘦掉健康再怎樣也美不起來了!每一個人適合的體重本來就不一樣,千萬不要想說"某某明星只有45kg,希望自己跟她一樣",畢竟她是他,你是你,妳們本來就是不同人,適合的樣子也不一樣啊!總而言之,找到自己最漂亮的樣子才是最重要der!http://ntsh511237.pixnet.net/blog/post/368803660http://ntsh511237.pixnet.net/blog/post/368949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