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可能的合併症1.高血壓及子癲前症:妊娠合併高血壓的情形有下列幾種(1)妊娠性高血壓: 因懷孕而引起的高血壓(指收縮壓≧140mmHg或舒張壓≧90mmHg),不合併尿蛋白,產後12週內會恢復正常.(2)子癇前症(又稱“妊娠毒血症”): 指妊娠20週以後才出現的高血壓,同時合併有尿蛋白(常合併全身性水腫).(3)子癇症:子癇前症同時合併抽痙、癲癇.(4)慢性高血壓:懷孕以前已經出現高血壓或高血壓出現在妊娠20週之前;另一種情況是妊娠20週以後才出現高血壓,但產後12週內還沒有恢復正常.妊娠合併高血壓的孕婦,須密切配合醫囑門診追蹤,定期評估胎盤的功能與胎兒的發育狀況.平常要多休息,特別注意血壓及胎動變化,避免產生壓力.飲食方面應注意飲食輸出入量、採高蛋白飲食、控制鹽分攝取. 2.糖尿病:在妊娠合併糖尿病的懷孕婦女,可分為兩種,一種為懷孕前就已經知道是糖尿病患者;而婦女不論是罹患第一型或第二型的糖尿病者,在懷孕後應持續或改用胰島素控制血糖,並與醫師及營養師配合.另一種是妊娠期間首度出現糖尿病明顯症狀者,或經糖尿病篩檢陽性者再經「葡萄糖耐量試驗」,判定為異常者,即稱為妊娠性糖尿病.糖尿病孕婦於妊娠期間,應洽詢營養師解說及指導適當的孕期飲食治療;提供衛教諮詢:了解孕母高血糖對胎兒可能的影響、如何預防高血糖、認識低血糖症狀與處理、居家自我測試及紀錄血糖.而在產前持續施打胰島素的孕婦,產中應將血糖維持在正常範圍內(70-140mg/ml),避免母體血糖持續增高,造成新生兒次發性高胰島素血症及新生兒持久性低血糖反應.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3.氣喘:氣喘是不可輕忽的疾病,準媽媽不能因為擔心藥物會影響胎兒而擅自減藥或停藥,必須諮詢你的醫師之後做調整. 妊娠合併氣喘的發生率約為1-3%,約有三分之一患有氣喘的婦女於孕期時會惡化,三分之一會維持不變,另外三分之一反而會改善.最好於懷孕前先控制好病情,再懷孕.產檢時請記得告訴醫師“我有氣喘”,方便醫師協助醫療照護.當然,“避開過敏原”是首要的原則. 4.癲癇:大多數女性癲癇患者在懷孕期間痙攣的控制都可維持穩定不變.有些人很少發作,但也會有較難控制的痙攣發作,所以,詳細告訴醫師所有發作的情形,協助控制是相當重要的.懷孕期間若發作,都應被考慮送醫院緊急就診.為了妳及寶寶著想,懷孕期的發作控制是必要且不可缺的.記住不可自行停藥,尤其是當懷孕已達兩、三個月之後,更是應該要規律服用藥物.若隨意停止治療可能會造成極大的危險性,甚至比服用癲癇藥物所造成的影響還大.此外有些抗癲癇藥物會降低血中維他命K,使凝血機轉變得不好,所以在快生產之時應該要補充維生素K,而且小孩出生後也要補充維生素K. 作者:國民健康署孕產婦關懷中心 參考資料:孕婦健康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