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設「住警器」祝融來襲撲滅或逃生皆可早一步家中裝有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提早偵知火災案例李德益現身說法 臺北市在12月28日凌晨3點多,在北投立農路發生一起火警,火警在發現後的短短20分鐘內就被撲滅,但1位高齡77歲的廖老先生卻因為逃生不及喪生火場,事後在臥床下被消防人員發現;當時與他同住的兒子外出並不在家.如果,廖老先生家中裝設了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或許,這個悲劇就可能可以避免發生. 依據消防局92至99年的火災統計資料發現,期間臺北市共有62人因發生火災而死亡,其中死於住宅火災者共有44人,佔71%.如再進一步分析致死原因,結果有超過半數的56%為發現延遲、避難延遲或避難失敗.消防局強調,如果民眾能在家中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就可以在火災發生的初期偵測發現火災,並及時提醒正在熟睡或仍不知火災已發生的民眾,及早採取撲滅火災或避難逃生的動作,減少人命傷亡. 去(99)年5月4日消防法第6條增訂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場所,目的是希望透過「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設置,使居民於火災發生時,能及早獲得通報並安全避難,該法分2階段推動實施,第1階段針對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的旅賓館及收容照顧避難弱者之機構,要求100年12月31日前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第2階段針對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於106年12月31日前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自96年起開始宣導民眾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除結合消防風水師親切之居家安全訪視外,也在捷運車站及車廂張貼海報宣導「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效能,以提昇民眾安裝意願;統計至今(100)年度止,臺北市推動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共計4083家次,因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而於火災發生時偵知煙霧並發出警報,通知人員實施初期滅火及避難逃生成功共計6家次. 李德益就是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而避免家中毀於火災的成功案例,在今(100)年1月13日,李先生全家人皆外出,但家中電器(電鍋)因為故障而不斷持續加溫,產生過熱以及冒煙的情形,此時,他先前裝設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偵測到狀況發生,立即發出警示音響,李先生的鄰居在聽到警示音響後立即通報119,消防局救災車輛立即快速趕達現場並排除狀況,防止了一場可能的火災發生. 既然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如此重要,在經過消防單位大力的宣導之下,許多民眾也逐漸接受家中應設置住警器的觀念,也有不少民眾主動在賣場採購並自行裝設住警器.消防局也特別提供以下建議,方便民眾瞭解要如何選擇、購置、安裝及保養「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3大原則:一、如何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於大賣場、量販店或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等場所購買,購買前要注意產品是否張貼「內政部消防署個別認可合格標示」,切勿購買未張貼合格標示之產品.二、如何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方式以裝置於居室中心為原則,且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端應距離天花板或樓板60公分以內,並距離牆面或樑60公分以上之位置,如係裝置於牆面者,應距天花板或樓板下方15公分以上50公分以下,有關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方式皆已明訂於「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供民眾參考.民眾可以連接消防局網站獲得詳細資訊.三、如何保養:為維持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正常性能,需定期清潔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按壓測試按鈕確認電池蓄電量,消防局將每年的1月19日訂為臺北市「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測試日」,呼籲大家定期對家中裝置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按按測試鈕、擦擦污垢、檢查固定、更換電池」.如使用上遇到問題,也應立即循產品服務專線確認故障原因並予以排除,保持堪用狀態.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表示,未來將持續積極推動場所及住家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與民眾共同打造更安全的居家環境,與民眾一起守護心愛的家園. 以上文字來源: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新聞稿發稿單位:火災預防科發稿日期:100年12月28日聯絡人:簡任技正莫懷祖 聯絡電話:27297668轉6100 這支由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拍攝的,住警器宣導微電影,值得大家一看! 相關法令可參考此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