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伴侶諮商的過程中,不乏外遇來談的夫妻或伴侶,深深的受陷在痛苦的死胡同裡面,無可自拔.在關係中出現第三人後,就難以回覆到兩人的單純,無論那個外遇對象是前女友、路人、飛機上不期而遇的男人、旅行中無意間遇見的真愛、甚至是耽溺於工作、上課等等.只要是破壞信任的,對關係都有不同層次的殺傷力!情緒取向伴侶治療師SueJohnson指出,婚姻中的問題就是跟伴侶那方息息相關,問題的解藥往往是在對方的手上,原因是對關係而言,如果只有個別諮商的介入,變數仍然太多! 面對伴侶外遇問題,無論是精神上的外遇,或是肉體全套外遇.外遇在程度上的差異,往往影響到最根本的就是「雙方信任關係的破裂」,除了看穿外遇那方一騙再騙,其實包含了四個層次的傷害:第一層次是:那人比我有魅力,不然你怎麼會被迷惑?第二是:那人重要到連我們之前的好都拉不住你,要我怎麼再相信你?第三是:難道你跟我之前那些承諾都是虛情假意,你拿什麼來兌現?第四是:你在過程中,說了好多的謊,我看見我對你的信任好廉價. 更多的是,妳對他的愛和呵護、包容和信任,如今全變成識人不清的下場? 這個信任關係的破裂就像乾渴的地裂了一條大裂隙,妳曾經用地毯鋪過,都難保下面的裂痕能夠痊癒,無論外遇對象有沒有回頭,光是那些時時刻刻的「半信半疑」、疑神疑鬼,從過去不查勤、不看手機,到頭來連帳號密碼都交出來了,雙方還是難修復關係,那種傷痛是,我變成了瘋子,你的每個諾言我都要花好大力氣強迫自己相信,不然我怎麼愛得下去?但心裡的警訊就像一根針,不斷要我「別忘了他這麼痛的傷過妳,不要再上當」,這些警訊讓一個人火、讓一個人痛,一方面又覺得自己沒用,怎麼你當時這麼輕易拋下我了,我卻無法捨棄你? 當妳越發瘋狂越發生氣,殊不知就是深深的傷痛傷口被打開的聲音. 假設,先生是想回頭的…然而另一方,從外遇被發現的那一刻起,這個汙點就變成原罪,即便回頭想修復關係,就要承接不斷被挑剔、不斷被索求真心,給予保證了卻無能再回到當初,那種大嘆「我們回不去了」的懊惱,和想要回到當初的渴望也許加深,那種我怎麼樣才能讓你停止挑剔,變成不可能的願望.心裡的過不去,更是真實! 你們得看清,能慢慢移動回原點,但事實上很多事都回不去了!這三四重的傷害,在雙方的關係裡面,括了很深的一道刮痕.不是烤漆就能掩蓋過,也許在某個地方,某個他們走過的咖啡館,某個下午妳抓到他們在約會,某個時刻,會突然冒出來作祟.抓也抓不完的線索、查也查不完的勤,要怎麼樣才能證明他是愛我的,他不會隨隨便便就再度拋下我一次.這是依附方面需求的聲音. 如果你這麼愛我,你為什麼要外遇?妳曾經想過也許是對方一廂情願的纏上,或是他一時鬼迷心竅,可妳氣他的是,你拿的是我對你的信任和安全感去換那段錯誤的感情? 這些心裡的控訴,無關於那個對象、無關於你說這個週末要不要出差,無關於你說跟你去的是不是女生,而是對我的傷害和羞辱! 「沒面子之外,首發是對自己深深的責難」原來我是不重要的、我是沒有價值的、我是會被別人突如其來丟下的、我是沒有魅力的、我是不會被好好珍惜的、我的傻和天真讓你愛,也讓你嫌,我甚至不知道要相信什麼才好了? 無論如何,真實的道歉和寬恕,是重要第一步:當他說「我已經道歉很多次了,她還不放過我,我能怎麼辦呢?」當他說「她一講到相關的話題或冒出之前我犯錯的畫面,就變得非常憤怒,我不曉得是她為什麼不放過自己?連帶不放過我?」其實,這些不被放過的聲音是,我們的人生還要走下去,妳停在那個傷痛我要怎麼幫你?如果你又待在那裡,是否要一次次得被劃得遍體麟傷? 其實,要一個人受傷的復原有多久?我們是未知的.也許對你來說三分的痛感,對別人來說是十分,對於她,除了道歉和重新保證和承諾,一定要花更大的力氣去修補.也許很不容易,也許對方就像受傷的小鳥,但那個你們都擔不起更大的難堪和痛苦,也許你們都想親近卻孤單. 如果是以上的前提,也許第一步是「停止無效的辯駁」第二步是「承認自己的舉動並道歉」第三步是「承認自己的脆弱和說明自己的決心」第四步是「珍視對方的害怕心情」 這是種「我想相信你,可我又害怕再被傷害一次」,我的質疑、我的困惑,都在再再訴求,我是那個傷不起的女人,我的心情是需要被照顧的,你要我拿什麼再愛你一次?這些心情需要被好好照顧,再加上你的承諾和實際行動,也許比嘴上說「我都回來了,妳到底要我怎樣?」的防衛更容易讓對方理解你這次回頭的決心! 另外,尋求伴侶諮商的協助也是可行的做法,畢竟,面對伴侶間難以調整的就是,雙方都是對方的刺激源,一但你在場,我就不安,你不在我更放不下,也許尋求伴侶諮商,讓雙方有機會在這樣的脆弱心情中,重新長出彼此現在關係的珍視和看重,雖然經歷了波折,但若雙方都希望能再給彼此一次機會,那也許可協助你們再度擁抱彼此的愛! 黃之盈老師諮商心理師x作家,擅長以細膩溫暖的口吻,解析讀者在親子、伴侶及婚姻關係中,困惑又脆弱的心!部落格:<跨界.強悍且溫柔地出走>粉絲團:<黃之盈心理師的暖心園地>本文由黃之盈老師授權轉載原文連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