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不滿給公婆帶孫費過高?夫訴請離婚判准 2017-10-1120:55聯合報記者呂開瑞╱即時報導桃園陳姓男子請父母幫忙照顧年幼子女,每月給1萬元補貼,但妻子嫌「給太多」,雙方吵到變冷戰,陳以婚姻破綻訴離婚獲准.桃園地院調查,陳姓男子在一家高科技公司任職,9年前結婚後,生下2個女兒,因工作繁忙,妻子也上班,他拜託父母照顧,每月給父母1萬元「勞務費」,但妻子嫌「給得太多」,常對他碎碎念,他認為父母帶2個小孩不輕鬆,1萬元不算多,拒絕妥協. 陳姓男子向法院指出,從父母幫帶孩子後,妻子就不斷找砸、夫妻間由吵架到拉扯等肢體衝突,去年9月他駕車上高速公路,妻子又爭吵,還突然拉扯方向盤說「要同歸於盡」,2年前女兒開始念國小,搬回居住,妻子丟下子女不管,2個女兒還是請爸媽照顧,陳認為妻子太任性,連祖父母照顧孫兒的勞務費都計較,氣得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陳妻表示,對丈夫的金錢處理方式她一直很尊重,沒有說公婆的帶孩子費用「太多」,對家庭照顧也親力親為,主張自己沒錯、拒絕離婚. 法官請家調官訪視,陳妻公婆說,夫妻最大衝突點是「陳每月給父母1萬元」,雙方的不滿長期累積,在同一屋簷下都把對方當空氣、形同陌路. 2個女兒也說,媽媽言談間對爸爸有恨意、很少和她們互動、從小都是祖父母帶大,感覺媽媽不喜歡祖父母. 法官認為夫妻婚姻已亮紅燈、破綻難以修復,判准離婚,2個女兒的監護權歸父親. 更多的新聞就在﹝聯合新聞網﹞本文由<udn>授權刊登,未經同意禁止轉載.原文連結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