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寶寶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不管怎樣都不應該遺棄他!大陸河南一名男寶寶父母遺棄在路邊,僅留下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敗血症、無力撫養」,還好被善心人士發現,幸運撿回一命. 根據新聞報導,大陸河南一名男嬰被遺棄在路邊的樹林旁,身上只有一條小被子、一張紙條及一把傘,紙條上面寫著「敗血症、無力撫養」,路人發現後立刻報警,並將男嬰送醫. 醫師表示,男嬰父母發現寶寶患有敗血症,因為家裡經濟不好,只好遺棄男嬰.但3天後母親良心不安,回到家很難過,決定要找回兒子.圖/翻攝自大陸微博 這新聞是發生在大陸,如果是台灣呢?根據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簡述墮胎與棄嬰之相關法律責任」黃帥升律師表示: 其實,我國為了實施優生保健,提供人口素質,保護母子健康及增進家庭幸福,訂立有「優生保健法」,針對特殊情形,准許懷孕婦女實施人工流產(例如有遺傳性疾病或懷孕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優生保健法第9條參照),此法律特別規定准予人工流產之情形,即可排除刑法第288條「墮胎罪」:「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之處罰.應特別注意者,坊間有許多婦產科診所協助懷孕婦女實施人工流產其實是違法的,因只有符合前揭優生保健法所列事由始可實施人工流產,若非該等事由(例如只是純粹因所懷為女嬰)而予以墮胎,懷胎婦女會有墮胎罪嫌,而醫師亦應負加工墮胎罪之罪責. 惟一旦選擇繼續懷孕,並產下嬰兒,由於嬰兒已屬有生命之個體,則生母即負有扶養義務.依刑法第274條規定:「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該條之未遂犯亦有處罰.去年八月間發生於台南運河之女嬰棄置案,疑似生母將甫出生之女嬰裝入塑膠袋放入垃圾桶,丟入運河悶死女嬰案,即可能構成該條「生母殺嬰罪」.又許多棄置嬰兒案件,生母無意殺死嬰兒,但因無能力扶養,遂將其棄置在路邊,希望有善心人士發現後交由適當機關處置,此情形生母雖不構成前揭生母殺嬰罪,惟因生母對於嬰兒依法令有養育之責,因此仍會構成刑法第294條第1項「違背法令契約義務遺棄罪」:「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若於遺棄過程中,導致嬰兒死亡或重傷,該條第2項並有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生命的降臨本是件可喜可賀的事,在未做好萬全準備下懷孕雖然突然、不知所措,但其實可以藉由尋求社會機構之協助給予嬰兒最佳之安置,當然對於未成年少女懷孕情形日益增加之情形,除加強學校教育外,最基本應係家庭教育,為人父母應該多花時間關注自己子女,遇到問題一同解決,以免發生憾事後,不但家庭破碎還可能面臨相關之刑事責任. 而根據蘋果日報報導,美國也設置「棄嬰箱」是為了讓寶寶安全找到好的人家照顧.美國印第安那州上月中成為全美第一個裝設「棄嬰箱」的地方,讓有苦衷的爸媽們能為自己的寶寶安全地找到一個好人家. 這樣的「棄嬰箱」在歐洲許多國家都有,而美國印第安那州則是全美第一個裝設的地方,印地安納州第一個「棄嬰箱」在上月中就已經安設,未來將率續在州內消防隊裝設約100個「寶寶安全避風港箱」. 這個裝置每個要價約2000美元(約6.4萬元台幣),不得已需要將寶寶出養的爸媽們,把寶寶放進箱子之後可以上鎖,箱子內有感應器,一有寶寶進入箱內就會通知當局派人處理.箱子裡也有空調設備,讓寶寶在裡面不會太冷太熱、或是受風吹雨打. 圖片來源:美聯社 想買當然要買最便宜!超殺價格的育兒好物,都在MamiBuy的LINE>>https://goo.gl/CzfZpJ ﹝延伸閱讀﹞新手父母要注意!女兒哭聲跟平常不同,爸爸救了女兒一命出生3個月就得到敗血症,媽咪怕來不及跟你說「我愛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