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過年了...事情一直沒處理個結果決定公開基隆店「好婆婆月子餐」的行為 (讓準備訂月子餐的媽媽少了個選擇我很抱歉但說出來我才安心些) 「訂好婆婆月子餐要小心」此事衛生局已開限期改善單.化驗結果為「不可食用毛髮」(是否蟑螂鬚沒人回答我~因為業者只驗光學顯微鏡,沒驗生物蛋白質的項目)期間還有「甜品發酸、容器外完整蟲屍」 好婆婆公文回道:皆有「餐飲丙級證照」「料理時戴髮帽手套」(??這不是應該的嗎!!)「消費者沒有身體不適」(這是僥倖心態?!!)「消費者未付款還要求償」這些基本要求及自打臉的推詞,給消費者及衛生局. 也遲遲未做環境衛生疏失的公告及公開道歉. 1.竟然那麼規矩...那餐點內莫明的鬚狀物哪來呢?2.坐月子耶!真有身體不適還得了!!!!3.好婆婆訂定週結或完餐才結帳,是大家都知道的.我們也提過要先付費(難道吃完再結的餐廳,也都不用擔責任了??)怎麼說的好像是消費者想白吃(真這樣~我幹嘛不撐到滿月!我是在坐月子,不是去印度玩,還跟你練腸胃?好嗎!!) =========事情經過是這樣========= 上個月第二胎也選訂了「好婆婆」,不同的是,基隆店接二連三出現衛生問題,疑慮也成事實.小產月子餐原預訂15-16天(只出了四天即停餐.也因等化驗結果而無完整出餐及走完合約.)畢竟坐月子是有及時需求,及勞保產假目的的時效性. 最早,好婆婆只願賠菜色50的三~五倍(後來公文是當餐450的五倍)期間還聲稱無法化驗,想當異物處理、懷疑是消費者或同業加害(我只想好好坐月子好嗎!)羅先生還態度惡劣的,要已受害的消費者自行付費化驗(還說化驗如可食用-消費者要登報道歉!!) 我當時非常納悶明明先前與業者黃小姐,皆想盡快了解化驗結果來恢復訂餐.1.為何我還沒散播事實,他們就已想到損害名譽賠償(??!!) 2.據總公司證實,南投草屯店的公告,僅是因為送錯餐,就做道歉公告.(今看官網已撤掉)(爲何我僅是擔心同期用餐產婦,有健康疑慮及得知的權益.而如今事實[基隆店]衛生都出包近兩個月,還堅持不肯作公告.)(那位嗆我的男員工當時還答應我,會先對我個人做公告道歉!如為異物-會再公告檢驗) 因為以上他提醒了我當下問他:難道要媒體公審?(這真是讓月子中的我好氣又苦笑) 過不久他們就跟我說:可以化驗了.... ====================一開始,我還傻傻的要付她們沒問題的餐費(但沒人來收).有問題的部份待勘驗(我很希望能沒問題,我才能續訂坐好月子~可惜真的有問題)也搞超過一個月 要不是他們反覆及誇張的理賠回應,還有處理事情及公文內容,讓人感覺如此的推拖不負責任.(電話幾乎都我方先打)我不會查了一些案例,還有消保法的賠償意義-「達到同業嚇阻」及讚同我先生及家人皆認為「月子餐非一般餐廳小吃.而是因為有特別需要,才會去消費、及訂購這樣的服務」「口頭合約也是有合約效性」 「目前就是服務不完整了,態度還不好,所以我們仍主張,月子訂餐期間的完整理賠(訂餐期而非用餐期)即15-16天20800的倍數」「而貴公司宗旨,應該也是要能提供完整性的服務及內容才是.不能把自己訂低標,然後置身事外.態度更是.」 ==========================過往資料顯示2009年好婆婆出事時,於網路公告異物賠償為當餐五倍.如果這樣能達到同業嚇阻或業者自律,就不會三番兩次出問題,甚至在一個訂餐期就有這麼多狀況,導致服務沒有持續性及完整性. 目前已進入二次申訴,由消保官協商完.但 [化驗都為-不可食用物了]業者還是很沒誠意的,仍舊未於官網公告/道歉,只願賠償幾千元了事(也規避甜品發酸及容器不潔的賠償,更認為是消費者在勒索小店.) 因協調不成,要改走消費訴訟.同時,我們也想公開此事給新聞媒體.讓大家討論及提供關於月子餐的權益,得知此類的消息. https://mamibuy.com.tw/talk/forum/topic/9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