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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出分配

家庭支出分配
婚後跟先生原本開銷比例支出是(他)2:1(我),後來有小孩(1位),更改為平常開銷為1:1(進行中)
有討論小孩如果開始就讀幼稚園開銷會比較大,所以這部份比例為他3:1我,平常開銷為1:1(不變)

但這比例3:1始終還沒開始存,之前有告知先生是否可以開始存錢以免一下拿出太多錢出來,但老公始終說等上學在存…
跟公婆同住他們也要退休了,所以公婆表示以後凡是家裡所有開銷都要我們自行負擔,(水,電,家裡生活用品及3餐…等等)
我們是雙薪家庭,老公告知以後我的薪資加上他的薪資共同存在一個帳戶,所有開銷的錢都是從裡面拿,但我薪資比老公多大約1萬多,老公提議這方法我覺得不公平,被老公說我愛計較..他說薪資比較高的就負責多一點,甚至說要不然你也可以離職,去找一份2萬多的薪水也沒關係,哀...最後老公說要不然他所有薪資都上交給我,我來負責所有開銷不夠我自己就是要拿錢出來,他要買任何自己物質上的東西就會跟我拿錢(因為錢全給我管),但老公物質上跟我不一樣..他一雙鞋可以買4~5千,如需更換家電也都是要用好的,..
而我是屬於不一定要用最好能用就好…
我想知道是,這樣老公錢全部上交給我比較好?還是所有開銷比例為他3:1這樣實施比較好?
每次談到錢都傷感情不愉快..
但女人總是想要有保障…如果哪一天真的離婚了,照他的方法這樣什麼都沒了…還是,有更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