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媽咪們幫我解惑:
跟先生分居一個月,
需要媽咪們幫我解惑:
跟先生分居一個月,當初吵架是因為婆媳問題,這邊就不多說了。今天詢問律師,先生對我沒有動手我們之間也是因為婆媳的問題常常吵,在法律上「婆媳問題」如果往後要打離婚官司是很模糊的因為它並不具體,所以我的律師告訴我如果分居超過六個月,就比較好判離,但是小孩目前是我在帶,我只要想到這六個月我跟小孩開銷全部都要自己想辦法就會覺得我乾脆把小孩給先生好了,分居這一個月內,他下班可以去跟朋友看電影喝酒,休假睡到自然醒,想幹嘛就幹嘛,想要看小孩就看,看不到半個小時就走了,我呢,8個月大的小孩黏著我不放,我不能做自己想要做的事,連睡個好眠的很困難,先生不簽離婚協議書是因為他想要孩子,這一個月被先生跟婆家這樣鬧搞得我精神衰弱,我在想......要不要跟先生乾脆提議小孩給他,我們就到戶政事務所簽一簽就好,因為律師告訴我,走離婚訴訟是條漫長又難熬的日子,一次次的調解一次次的開庭,。。。。媽咪們我到底該怎麼做,要放手?還是把小孩守在身邊?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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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姑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