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看到一個覺得認同到不行的法案,就是有網
又看到一個覺得認同到不行的法案,就是有網友再提出性侵跟酒駕鞭刑的事情,我本身是很認同!!!!!!!!!!!真的很恨這些變態 跟我一樣認同的媽咪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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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提案的網友認為,性侵再犯率高、傷害幼童則有損國家利益,鞭刑有嚇阻效果。酒駕部分,則因酒駕者喝酒前應可適當安排不酒駕,卻不在乎法律與他人人權,間接預謀殺人,傷害無辜。鞭刑可預防與嚇阻酒駕行為。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對性侵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
對傷害幼童之傷害以上罪犯除現行刑責外,追加鞭刑之懲罰。
酒駕犯罪者之刑責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仍以現行之刑責,對酒駕者加以懲罰。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
但第一次酒駕犯罪者,如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開始起算。
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最上限。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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