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甘苦談﹞感冒的權利 文/小米嘛下班時,剛好在電梯門前遇到了剛來沒幾個月的同事翠西.翠西還很年輕,至少和晉升人母的小米嘛比起來,還只是個少女.一同等電梯時,隨口也就閒聊幾句;只聽翠西說了:「我等等要來去買伏冒熱飲了.」小米嘛關心地問了:「感冒了嗎?天氣變化大,要不要直接去看個醫生比較好?」只聽翠西說了:「不用啦~我感冒很少看醫生的.」喔喔喔喔喔~~聽到這句話又忍不住又想起那個當年(到底是有多少個當年),當老娘還是姑娘的那個年輕時代,還不是小米嘛的少女小米兒也曾是個「感冒不用看醫生」的少女,平均一兩年感冒個一兩次,只要流個兩天鼻水、咳個三天嗽就算得了重感冒,健保卡是拿來租漫畫和言情小說用的(現在還有人在租漫畫嗎?),只要沒發燒,基本上絕對崇尚「讓它自然好!」.好吧,就算真的頭痛發燒不舒服了,看了醫生不過也就吃個兩包藥,剩下的藥永遠比吃下去的多,擺著好看然後宣告世人:「我感冒囉!但我很乖我有去看醫生!」的成分大於希望感冒快快好.可當姑娘成了老娘後呢?因為太累也因為太常被小孩傳染,感冒次數從一兩年的一兩次,進化成一兩個月一兩次,隨便生個小病就是鼻塞一整個禮拜接著再咳兩星期;為了趕快好起來不傳染給孩子(不過好像通常是被孩子傳染~),一有任何前兆就直接掛號看醫生--前提是有時間可以看醫生--阿不過通常是沒時間,只有帶小孩看醫生時才能“順便”跟著一起看;至於拿到的感冒藥,再也沒有什麼放著不吃這回事了,沒精神沒體力哪有辦法顧孩子?還是乖乖吃藥比較實在.原來,當了媽以後不只少女心消失,連感冒的權利也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