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讓人很憤怒!又發生成年人誘騙未成年孩童性侵事件,事發於高雄一間釣蝦場,一對未滿7歲的雙胞胎姊妹跟著母親前往遊玩,殊不知母親友人羅姓男子竟以「玩手機」為誘因,拐騙她們幫他口交!家長帶小孩外出時務必要隨時注意去向,連熟識友人都不能掉以輕心!在高雄發生母親(34歲)帶著未滿7歲的雙胞胎姊妹去釣蝦場,兩位女童進而和母親的羅姓友人熟識,稱其「小胖叔叔」,不料羅男利用女童年幼無知,以玩手機之名先後拐騙到廁所附近為其口交.該事件發生於2017年6-8月,而此案件於半年後爆發,因雙胞胎姊姊詢問母親:「男生那邊可以碰嗎?」「小胖叔叔(羅男)說吸鳥鳥就讓我玩手機!」,還說出妹妹也「吸」、「吃」,讓女童母親聽聞後憤而傳訊質問羅男,羅男一開始承認並道歉,後偵訊時卻辯稱「當時是叫她們用手碰我的生殖器,並非要求幫口交」,還說是雙胞胎姊妹吵著玩手機,跟著他進男廁所,甚至自己動手拉下他的褲子拉鍊.﹝延伸閱讀﹞與孩子做好5約定教會孩子保護自己 雙胞胎姊妹審理時證稱,小胖叔叔說要玩手機就要吸他鳥鳥,事後還囑咐「這事情不要跟爸媽說」,女童母親也提出姊妹堅稱說有幫羅男口交,姊姊是在廁所外用餐區桌椅,妹妹則是在男廁內發生,後來姊姊還有進廁所沖洗嘴巴.法官認為,兩姊妹陳述可信度高,用「吸」、「吃」等日用語敘述並無違反常理,而且女童母親得知後傳LINE質問時,羅男也有承認此事並道歉.經經鑑定兩姊妹也出現創傷反應,認定羅男罪行明確,考量無前科且比一般強暴行為較輕微,檢方依2個強制性交罪判處羅男8年6月及8年徒刑,合併應執行12年,全案仍可上訴. 身體界線-性騷擾與性侵害多數性侵案件都有跡可循,絕大多數的加害者都是孩子或家長認識或極為信任的人.因為熟識,所以家長容易降低戒心,加害人也有機會可以和被害者單獨相處.所以家長應該讓年幼的孩子知道怎麼保護自己,才有能力察覺蛛絲馬跡,進而提高敏感度、避免受害.(看完整文章) 積極回應孩子的求救在各類性侵案件中,若是加害者為「熟人」或「長輩」,則可能會基於家族情感、面子、現實經濟狀況等考量,而被隱瞞、忽略甚至否定整個事件的存在,孩子往往被要求噤聲,甚至被責怪為過度敏感、胡思亂想.若孩子對於性騷擾、性侵行為一知半解,很有可能會因性侵者編出的各種理由感到恐懼、迷惑而隱瞞事實,讓性侵者有機會再犯案.安撫類理由:「你太可愛了,每個人都會想要摸摸你.」「你剛剛也覺得很舒服對不對?」「這是我們之間的祕密,我知道你最守信用了對嗎?」威脅類理由:「我會這樣,都是因為你不好.」「要是你乖一點就不會了.」「要是你說出去的話,你爸媽會不想要你.」「你跟別人說別人也不會相信,反而會覺得你是壞孩子.」爭取同情類理由:「你真的希望我被警察抓起來嗎?」「我只是覺得很寂寞,你不覺得我很可憐嗎?」以上都是利用孩子的善意,企圖混淆判斷的說詞.遇到這樣的事,不論孩子是有意無意地透露,或是直接告知大人,都表示孩子已「挑選」過、認為這個大人值得信任;因此接下來的回應格外重要,也是孩子是否願意繼續釋出更多訊息的關鍵,回應的重要原則有:表達信任:明確表達相信孩子的感覺、判斷,並欽佩他說出來的勇氣.耐心傾聽,不急著發問:性騷擾或性侵事件原本就難以啟齒,因此一開始必須先耐心回應,不要提太多問題以造成壓力或誤導方向,必要時分階段進行,也能幫助孩子調適壓力、整理表達方式.如有必要提問,盡量用「開放式問題」,如:接下來呢?然後呢?引導繼續說明即可.不要激動,保持情緒穩定:切勿在孩子面前展現各種情緒,這樣有可能讓孩子感到罪惡、羞愧、擔憂、害怕,而隱瞞更重要事實,或者開始說謊.冷靜回應,不立刻興師問罪:由於事情已經發生,最重要的絕對不是滿足傾聽者的正義感或愧疚感,當下過於情緒式的衝動行為會造成孩子二次傷害.了解事實之後,只需要對孩子回應無條件的愛與支持即可,之後再與其他相關人討論後續動作.尋求專業協助:包括法律、心理等各種面向,必要時需要報警處理;若考慮進行心理諮商或是精神科專業輔導,必須先得到孩子的同意與配合.近年來疑似性騷擾的行為逐漸浮出檯面後,這類事件逐漸受到重視,學校目前已有明確的反性騷擾政策,對於性騷擾之定義與處理性騷擾程序均有固定流程,因此可同時協請學校啟動機制、正式列案.告知學校設置的性別平等委員會,所有證據均需保留,例如錄音、簡訊、影像、照片、第三人證等.如發現有其他受害者,可連絡一起申訴.先行依照學校事後處理機制的流程,確保孩子的心理狀況並及時處理.倘若學校有刻意隱瞞意圖,則需再告知更高指導機關,如教育局等.性騷擾或性侵事件若處理得宜,當事人多數能逐漸恢復正常,身為家長,切勿表現得比孩子更脆弱擔心,應該成為孩子心中穩定的支持力量,帶孩子迅速重返正常的生活軌道. 其他媽媽也看了... 警訊!假借「夾娃娃」之名9歲女童遭拐走後性侵一定要教孩子尊重及拒絕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