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pixabay 家裡有兩個孩子勢必都曾出現你爭我奪的情況,明明上一秒鐘還好端端的和平共處,下一秒就爭得面紅耳赤,你處理的方式是傾向下列哪一種呢? A.如果可以的話,就拿另一個類似的東西幫孩子進行分配,一人一個就沒什麼好搶的.B.要求大讓小,年紀較小的本來就不懂事,大的應該懂得退讓.C.責備搶玩具的那一個(或沒哭的那一個),把玩具拿給被搶的那個(或哭的那一個).D.給予警告:「再搶、再吵就沒收東西,通通都不准拿!」E.讓小孩自行解決,吵完就沒事了. 你會發現不管怎麼做,這種惱人的戲碼不分性別依舊不停上演,所以這類的問題才會一直反覆被提出,當然也有不少的教養文章提出解決之道.其實當孩子開始出現爭搶東西的行為是一個好的徵兆,也是很正常的發展過程,也許你會質疑「米加老師!搶東西並不是一個好的行為,怎麼能夠放任?」,沒錯!放任當然不行,但身為家長的我們需要學習接受,並了解幼兒時期的「社會性發展」,才能夠給予孩子適當的引導,安然度過這個階段後,情緒管理能力、人際互動能力,甚至是問題解決能力,都會有大躍進. 減少不合理的期待,增加適齡的引導.在幼兒時期「自我中心」這個特徵非常顯著,尤其是在3歲以前的孩子,往往都是以自己的想法來認識世界以及跟別人互動,所以行為模式非常直接且受限,「因為我想....,就直接....」,所以拿走別的小朋友正在玩的東西、不願意分享、插隊搶先...這些行為在幼兒圈裡都相當常見,大人們千萬不要輕易給孩子貼上「你很壞」、「你很小氣」的標籤,他們需要的是我們給予合理的期待,與適齡的引導. 3歲前-物權概念模糊1.多提供與同儕相處的機會,教導輪流、分享的概念,鼓勵但不強迫.「你的玩具這麼好玩,如果也願意借給弟弟玩,他一定很開心.」、「上次拿到小朋友分享給你的餅乾,一定很開心對不對?你也可以跟他們一樣這麼做.」、「大家都想玩盪鞦韆,但是盪鞦韆只有兩個,大家都要輪流排隊,輪到的人才可以玩,如果用搶的不但不禮貌,而且有可能會造成受傷.」 2.教導禮貌性的用句「可以借我嗎?」、「我們可以輪流玩」、「我們一起玩好不好?」、「請、謝謝、對不起」,就算請求被拒絕,也能坦然接受,對孩子建立良好物權概念會有很大的幫助. 3.不斷事前預告、提醒,並將他們因為遵守規範或分享事物所帶來的美好的行為經驗具體化「你今天在公園玩時,都有好好排隊、也沒有推擠,真的很棒!難怪小朋友們都好喜歡跟你一起玩.」、「你剛剛分享的水果好好吃,謝謝你準備這麼棒的東西,果然是很貼心的小主人.」 4.當出現衝突,並勸阻無效時,可以請孩子先暫停活動(暫時性剝奪)面對還不太會表達的小朋友,家長可以直接告訴孩子被處罰的原因,該怎麼做才能繼續活動;具備口語表達能力的小朋友,家長可以改採詢問方式,詢問孩子為什麼被處罰、該怎麼做才能繼續活動,最後還有一個重要關鍵,那就是我們一定要記得帶著堅定的眼神對孩子說:「你一定做得到,對不對?」這句話通常能得到孩子正面的允諾,提高孩子的自我約束力. 3歲~4歲-物權概念仍不穩定4歲後~對於物權已有較清楚的概念1.不立即介入、不當仲裁者.大多時候我們並不在案發現場,哭的人有時候並非受害者,我們家最常上演的就是妹妹哭倒的戲碼「姐姐都不給我玩!」,但事實通常是妹妹未經同意拿走姐姐的娃娃,而姊姊擔心娃娃被弄壞,因此直接從妹妹手中將屬於自己的東西拿回來.我們任意判定對錯,直接進行處罰,對孩子其實是一種傷害. 2.聽聽事件的相關當事人怎麼說,引導達成共識.「剛剛發生什麼事?誰要先說呢?」接著再詢問另一個當事人「是這樣子嗎?你也說說看」,我們聆聽的目的並非要把重點放在評斷是非,而是讓孩子透過陳述來察覺情緒、轉換情緒.不管孩子是各說各話,或是所說的俱一致性,都要再拉回現況「那現在該怎麼辦?還要繼續玩嗎?」「有辦法可以解決嗎?」 3.提供建議方案3歲後雖然已有物權的概念,但遇到紛爭,礙於經驗值不足,解決方式大概就是若無其事繼續玩,但很快的又會再次陷入爭奪之戰,這個時期的孩子們有時仍仰賴大人的建議方案,來累積自己的智慧,因此我們可得花點時間耐心傾囊相授啊! 以下是我自己最常提供給孩子的建議◎ 猜拳,贏得人可以先.....◎ 丟骰子,點數多的人可以.......(剛好我們家有骰子,還可以順便讓孩子練點數的能力.)◎ 約定好時間,一個人可以玩...分鐘◎ 我先借你....,不過你也要...,好嗎?家有幼兒的家長,下次當發現孩子出現要爭奪某件東西,而與同儕或兄弟姊妹產生衝突時,你大可以不必再擔心,質疑或氣急敗壞了,因為這就是機會,學會這些引導技巧,你將可以讓孩子自己在一次又一次的經驗中,升級情緒管理能力,人際互動能力,問題解決能力,這絕對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時間投資.本文由<IBABY愛寶貝親子網>授權,同意,不要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