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林映岑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台灣在2019年15歲以上已婚人口中,總共有1,808,264位男女申請離婚.雖然今日已不再將離婚汙名化,但對大多數人而言依舊帶有負面感受,知名美劇Netflix就因講述離婚過程的<<婚姻故事>>一部片而受到廣大迴響.離婚只是因為「不愛了」而已嗎?離婚之後,愛真的消失了嗎?其實我們都在自己的人生旅途上不停地改變,不一定要成為更好的自己,但可以對自己更誠實,選擇離婚,就像是走下平穩筆直的高速公路,暫時少了旅伴,但別忘了所有人到旅程盡頭時,其實都只有自己一個人.如果因婆媳問題而訴請離婚婆婆惡意虐待、或是精神上的言語侮辱等等都可以訴請離婚!在法律上明文規定: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至不勘為共同生活.公婆即是先生的直系親屬,因此如果能提出條件佐證,公婆因為精神上或身體上的暴力對待,例如長期發飆辱罵、冷嘲熱諷、妨害自由等等,導致不堪其擾且無法共同生活,就可以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並且可以提出家暴保護令、驗傷單等證據作為佐證.(圖片來源:85010)如果因不適合想離婚若雙方都已經有離婚意願與共識,私下談妥離婚條件,好聚好散,是最完美的狀態,也就是民法第1050條所說的「兩願離婚」(也稱為協議離婚).但最好注意一下離婚證人的資格,避免簽字之後有人反悔想上法院說離婚無效,因此在實務上,離婚證人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1.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成年人:也就是必須年滿20歲具有健全智識之人.2.必須當場見證或是親自聽聞夫妻雙方確實有離婚之意願:也就是離婚證人「親自看見或聽見」夫妻雙方真的想要離婚時,必須是夫、妻、離婚證人都在場的時候.法律上其實有兩種「離婚」協議離婚:也是速度比較快的達成離婚的方式.協議離婚是用書面的方式,表達雙方已經達成協議,並有兩位以上證人在協議書上簽名,再向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完成離婚手續.裁判離婚(訴請離婚):為了保障一方配偶的權益,法律上規定,婚姻關係的其中一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話,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通常這會出現在一方想要離婚而另一方並不想的情況.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至不勘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延伸閱讀:婚姻告急?這些「地雷」就是離婚導火線原因!離婚,還能陪孩子長大嗎?該怎麼準備讓小孩的監護權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