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們對「離婚」有著各種恐懼與忌諱,在社會傳統的道德要求上,我們想到「離婚」也已經是罪與錯.主動提出離婚的一方總被視為不負責任,被離婚的也常常被指責不夠努力挽留…...總之,絕少人願意提起代表人生污點的失敗經歷.但說到底,為何「離婚=失敗」?或即便真的是失敗,那又是在甚麼層面上失敗了呢? 女人需要的是甚麼? 如果離婚的過去讓人難以啓齒或面對,最可能就是「不忠」所帶來的罪疚感.我記得一位老太太,她因為先生長期在中國工作的情感孤寂,又剛好命運般地遇見一位很體貼她的在臺老先生,二人隨即進入一段黃昏之戀.然而,這個對丈夫不忠的罪疚感,加上離婚的危機,讓她陷入嚴重的憂鬱.她說:「是我的錯…這根本不應該發生的!」在諮商中,她第一次向別人談及自己的「罪」,她恨透自己對遵守傳統家庭美德的失守,一次黃昏之敗.又有一位多年來持家節儉的太太,認為即便自己當年沒有嫁給有錢人,但憑著自己的付出,今天總算是跟丈夫過著小康生活.子女都大學畢業,找到工作.殊不知近年先生有婚外情,二人關係直墜谷底.子女都認為母親若要離婚,也是無可厚非.不過,已經跟丈夫分居的她堅拒離婚,她說:「付出了大半輩子,我得到了甚麼?!我才不會離婚!離婚不就便宜了那個小三?」事實上,她無法面對的是自己所辛辛苦苦建立的美好家園的破裂,在潛意識中有著對自身一事無成的飲恨.只是在行為上,她表現為對家人「你們都欠了我」的恨意!上面兩個故事看似截然不同,但背後都是指涉對「關係」的失望、受傷、不滿足.有一位女士認真地思考過離婚這件事,她在諮商室的椅子上失落地說:「我以為我是先生最好的朋友,甚麼都會跟我說,因為我是把他當作我最好的朋友.但很可惜,他沒有,他不懂我.」女人需要的,也許只是「朋友」:一個身兼「朋友」的伴侶,就是要滿足被傾聽與了解的需要.\圖片│來源「失去原本的自己」為什麼我們離不了婚? 從這些「離婚不成」的故事中,可看到不少女人視「離婚=失敗」的原因,即一種苦心投入多年情感經營的關係失敗.而且,它最終會質問起自身的脆弱性——原來我「不值得」被愛、被傾聽、被珍重……面對這些自我嫌惡與厭倦的負面感受和無價值感,任誰也很難去面對,更成為了「逃避(談論)離婚」的原因之一.在心理意義上,這有時候遠比社會對女人三從四德的要求與罪惡感,來得更無力招架!一位太太曾在諮商室問說:「我真的能獨立嗎?我好多年沒有工作過了,也許我先生說的對,我是不能沒有他的.」所以傳統上,說甚麼婚姻對男人而言「像」個墳墓,這不過是說他開始要承擔很多過往沒有的責任.然而,我認為女性很多時候沒有意識到婚姻對她們而言,更「是」墳墓──那個以往的自己不見了、死掉了,若要離婚,更沒有信心能找回她、復活她.簡言之,「女人feminine」(妻子、媳婦、媽媽)是一個晚到、卻被過於放大的身份,但女人在結婚以前、在以男性的慾望來決定自己的自尊以前,她首是先一位「女性woman」──她們忘記了自己原有的價值,甚至是從來沒有細看欣賞作為女性的自身價值,才在離婚前躊躇、離婚中矛盾、離婚後悔恨. ※此文摘取自筆者發表於﹝女人迷﹞拙作〈「當你在婚姻中失去自己」離婚心理學:為什麼我們很難離開一段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