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翻攝自EBC東森新聞網)高雄一名24歲吳姓女子因未婚懷孕,擔心被父母知道後挨罵,遂於家中廁所生產.不過孩子疑似死胎,吳女偷偷用垃圾袋裝好後,被不知情的吳母將「裝袋嬰兒屍」丟垃圾車,送至焚化爐燒毀. 事情發生在2019年12月,24歲的吳女發現自己未婚懷孕,因擔心被爸媽罵所以一直瞞著家人,也從未到進行產檢.同年10月15日,吳女肚子劇痛出血,躲進廁所後竟生下嬰兒,但疑似死胎、已沒呼吸心跳.吳女遂將嬰兒屍體裝入黑色垃圾袋,打算要偷偷丟棄不讓別人發現. 不過吳女因大量出血昏倒在家中廁所,吳父發現後趕緊將女兒送醫.隨後吳女因擔心東窗事發,謊稱黑色垃圾袋了「嘔吐物」,吳父返家後即要求妻子把垃圾袋丟棄並清理廁所,裝袋的嬰兒屍體因此被丟入垃圾車,送至焚化爐燒毀. 事情之所以會曝光,是因吳女急救時醫院發現有異,通報警方後才揭發整起事件.吳女接受調查時,表示因發現嬰兒沒了呼吸心跳才會裝進垃圾袋.但由於嬰兒屍體已進焚化爐燒毀,檢方也無從得知嬰兒出生時情況、是否真為死胎,最終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吳女,而吳女爸媽則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資料來源:EBC東森新聞網、CTWANT) 廁所生產、棄嬰頻見!在台灣,常見意外懷孕生產、在不知該如何處理的狀況下而出現「棄嬰」行為,例如在2020年6月,一名高雄女大生期末考時在廁所生產後、用塑膠袋包裹嬰兒丟棄;同年12月,一名19歲呂姓女子在自家廁所產下男嬰,其父以為是死胎,同樣以塑膠袋包裹後丟進河裡. 根據<天秤座法律網>指出,台灣民法規定,父母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和義務,而剛出生的嬰兒並沒有自救的能力、遭丟棄路旁,生命已遭受危險.上一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違背義務的「遺棄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嬰兒因此重傷,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嬰兒死亡,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另外,上述新聞事件中的吳女將嬰兒死胎裝袋丟棄,根據<全國法規資料庫>資料顯示,遺棄屍體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避孕措施要徹底不過要避免這些事情發生,未婚且尚未有生育計畫的女性,應在性行為之前徹底做好避孕措施,例如計算安全期、服用避孕藥等等.(更多避孕方法,請見:避孕方法大集合!除了保險套與避孕藥之外,你該知道的8大迷思) 避免未婚懷孕:雙重防護性愛CPR此外,根據<華人健康網>表示,歐美國家多年前已對24歲以下青少年提倡「雙重防護」的避孕觀念,換句話說,男生要戴保險套、女生吃口服避孕,才能避免「好孕」及防止性病感染. 而除了雙重防護,婦產科醫師也指出台灣已有數個機構聯合宣導「性愛CPR」的觀念,也就是Check(確認)、Prevent(預防)、Ready(準備),讓年輕人了解正確及有效的避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