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言語暴力有多常發生在我們周遭?當親近的人不停使用語言暴力,該如何針對言語暴力提告?想逃離這樣的婚姻生活,但因為言語暴力離婚法律允許嗎?讓離婚律師帶你了解言語暴力定義與型態,並告訴你言語暴力法律上的依據,以及如何提出離婚等!若有問題也歡迎使用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認識語言暴力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光是2020年上半年家庭暴力事件通報案件就多達68,955件,其中包含「婚姻/離婚或同居關係暴力、兒少保護、直系血(姻)親親屬虐待、其他家庭成員間暴力」等項目,說明家庭暴力仍是需要大眾關注的社會議題.家庭暴力不僅囊括肢體暴力,精神層面的言語暴力或性虐、心理虐待,還有經濟層面的暴力,例如故意不給生活費、嚴格把控家庭財務等都算,其中語言暴力帶來的傷害很容易被低估,但被害人若長期處在負面的環境中,不論對成人或幼兒都會造成深刻的內心陰影. (一)言語暴力定義言語暴力是指透過言詞、語調對人進行謾駡、吼叫、侮辱、諷刺、詆毀、蔑視、嘲笑、脅迫或恐嚇,甚至情緒勒索、企圖控制被害人,或者揚言使用肢體暴力威脅傷害被害人家屬等行徑.這種精神上的壓迫輕則讓人感到不舒服,重則嚴重影響身心健康,例如:疑神疑鬼、過度恐懼驚慌,或造成睡眠、情緒、行為、人際關係及信任上的崩解,而令人難過的是,言語暴力加害者很常就是我們身邊最親近的人. (二)家庭中可能會出現的言語暴力1.家人言語暴力有時越是血濃於水的家人,傷害的程度越深.父母對小孩:用批評、嘲諷式的口吻「教育」,或用情緒勒索的方式想左右孩子的言行舉止,甚至情緒一上來就用恐嚇、怒罵的方式嚇唬,讓孩子從小在緊張、沒自信、充滿焦慮的童年中長大.小孩對年邁父母:各種嫌棄、辱罵、講得一無是處,或要不到錢就飆國罵、大吼大叫洩憤等,對長輩來說不僅是人格與尊嚴的受損,更有種小孩白癢了的心碎,從情緒、精神層面打擊生存的意志.兄弟姊妹:父母重男輕女的言論、手足之間爭寵的嫉妒、打壓或互相比較脫口而出的詆毀、蔑視,有時候大人會覺得童言無忌,就是彼此打鬧著玩,但長期下來會對小朋友的個性與身心造成扭曲與傷害. 2.配偶言語暴力「他只是脾氣比較差一點、嘴巴比較壞一點,其實還是很愛我的!」起初當愛人面目猙獰並說出傷人話語的當下,受害者腦中可能會一時害怕而失去理性判斷,導致容忍暴力狀況一再發生,但面對言語暴力的男人,如果不好好正視自己的心情,可能會把自己賠進這段婚姻中.夫妻爭吵:相愛的夫妻一旦必須開始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就容易把情愛消磨殆盡,這時要是沒有溝通,當雙方開始不耐煩甚至惡言相向的時候,就會形成糟糕的循環,通常彼此在夫妻言語暴力的相互折磨下,就算沒有離婚,感情大概也回不去了.單方霸凌:夫妻雙方經濟的不對等很容易導致地位落差,如果當初那位良人變了,開始對家庭主婦/夫冷嘲熱諷或給家務零用金時處處詆毀,面對伴侶言語暴力時可千萬不要獨自忍耐,更不要自責或妄自菲薄. 3.婆婆言語暴力婆媳問題絕對可以在婚姻殺手排行榜上名列前茅,面對婆婆看不順眼的挑剔、嫌棄、謾罵,或覺得兒子被搶走後處處侮辱、諷刺及情緒勒索,這時若你的另一半沒辦法神救援,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可能還是得考慮放生豬隊友.當尖銳的言語將你攻擊得無處可逃,已經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忍無可忍就無須再忍!言語暴力提告及自我保護不管有沒有碰上家庭言語暴力,最好都要知道這些保護自己的方法! (一)聲請保護令家庭言語暴力法律有相關規範,其中1項是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的民事保護令.保護令依照核發時間速度又可分成「緊急保護令、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3種,被害人可以主動或請檢察官、警察機關、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人員協助向法院提出聲請,幫助被害人遠離傷害(注意:緊急保護令只能由上述提到的相關單位用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的方式向法院聲請,被害當事人不能主動提出). (二)提出刑事告訴遏止語言暴力法律上還設有另一層保障,就是刑法的「妨害名譽罪及傷害罪」,只要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加害者符合該罪的構成要件,也能透過刑事訴訟請求法官為自己討回公道.不過無論是聲請保護令或提出刑事告訴,都必須要有相關證據證明,因此在遭受言語暴力時,建議被害人可以針對加害人的行為進行蒐證,例如:音檔、影片、訊息截圖、證人、心理創傷醫療證明等,妥善保存以便不時之需. 言語暴力離婚的可能性婚後長期遭受配偶言語暴力或婆婆言語暴力的受害者常會詢問律師「言語暴力可以離婚嗎?」答案是「可以的」!至於要用什麼方式,下一段解釋給你聽! (一)語言暴力離婚方式台灣的「離婚」在法律上目前有「協議離婚、調解離婚與裁判離婚」3種方式. 1.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只要夫妻用書面的方式,表達雙方已經達成離婚協議,並有2位以上的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最後夫妻再一同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完成離婚手續,過程簡單快速,且沒有離婚原因的限制. 2.調解離婚調解離婚是指在第3方的介入、主持下,夫妻都能達成離婚意願與離婚條件的約定共識,並走完離婚流程,同樣也沒有任何離婚原因的限制. 3.裁判離婚如果雙方談不攏,一方不願意離婚或拒絕溝通,那麼為了保障另一方配偶的權益,民法第1052條規定,婚姻關係裡的其中一方,有以下其中1項情形的話,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重婚◆與配偶以外的人合意性交◆夫妻其中一方對另一方有不堪同居的虐待行為◆夫妻其中一方對另一方的直系親屬有虐待行為,或夫妻其中一方的直系親屬對他方有虐待行為,到不勘為共同生活的程度◆夫妻其中一方持續、惡意地遺棄另一方◆夫妻其中一方意圖殺害另一方◆有不治的惡疾◆有重大不治的精神病◆生死不明已超過3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超過6個月確定◆那麼言語暴力是符合哪項呢? (二)言語暴力法律上的依據根據上述的離婚10大要件,其中第3項及第4項所說的虐待行為,包含了身體虐待與精神虐待,而言語暴力就是精神虐待的一種!另外也可以使用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來訴請離婚.所以無論是配偶本人、他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孫子,只要有家庭暴力的行為,不管是直接發飆辱罵,或是用貶低身分的手段漸進式洗腦,使受害者的精神狀況出問題,都可以成為訴請離婚的理由.而受害者在訴請離婚時,可以檢附家暴保護令、精神創傷醫療證明及其他可佐證的證據,向法院提出聲請.離婚確實是人生一大重要決定,有時也讓人恐懼卻步,但一定要記得「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人生來是平等的,千萬別被別人左右進而貶低自己」.如果你的婚姻生活中發生了言語暴力的情況,建議求助法律專業人士,別再猶豫不決與害怕,讓自己與孩子都有個不再受傷的明天.本文由<85010-全台最多人使用的婚姻法律>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