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示意圖)爸媽在哪裡?一名僅約1月大的男嬰,在本月4日遭棄育幼院垃圾桶,男嬰身上僅穿單薄衣物放置在毛毯上,幸好返院的育幼院照護員發現男嬰哭啼聲,及時救起來,送醫初步評估後男嬰無受虐或受傷.礙於無法辨識身分,雲林縣政府公布男嬰特徵,呼籲其爸媽或親友儘速出面,若真的有困難,社會處將給予幫忙. 綜合媒體報導,這名男嬰於本月4日傍晚5點多時,被丟棄到某雲林育幼院門口,當時返院的照顧員耳尖聽見嬰兒哭泣聲,循著哭啼聲在門口的垃圾桶中發現一名男嬰,身上僅穿單薄的衣物且放置毛毯上,於是照顧員緊急帶進育幼院照顧,同時通報警方及社會局相關單位.▼男嬰身高52公分、體重4.3公斤,肚臍脫落完整、身體無傷,右臀有2公分蒙古斑,初步判斷僅約1個多月.(圖片來源雲林縣政府,翻攝於蘋果新聞網)男嬰送醫檢查後,幸好身體無大礙且未受凍,但因年紀太小,須留院照顧較為合適.據了解,男嬰身上無任何表明身分的相關證件,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婦人將男嬰丟棄育幼院後朝大埤鄉方向離開;對此,當地縣政府盼男嬰家人能出面認領,也會提供任何協助,幫助度過困難. (資料來源:蘋果新聞網、今日新聞) 父母棄嬰,恐犯上遺棄罪根據民法規定,父母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和義務,而剛出生的嬰兒並沒有自救的能力、遭丟棄路旁,生命已遭受危險.上一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違背義務的「遺棄罪」,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嬰兒因此重傷,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導致嬰兒死亡,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資料來源:天秤座法律網) 延伸閱讀:「垃圾車棄嬰」生父自責未發現!與妻感情好,嘆:生下女兒也不錯發現棄嬰!高雄女大生廁所產女30分鐘,衣沾血回教室考試為圓空姐夢,未婚媽機場產女、嘴塞衛生紙勒斃!檢:求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