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10年已未見使用「孔雀石綠」與「結晶紫」等禁藥,漁業署正逐一釐清問題此次事件,對國內主要石斑魚養殖產業也有潛在影響.採訪·撰文=張語屏中國海關總署動植物檢疫司在2021年12月31日發佈警示聲明,因廈門海關檢驗出台灣兩家養殖業者輸往中國活石斑魚中,含有隱性孔雀石綠、隱性結晶紫等禁用藥,因而暫停受理王志義養殖場和戴兆鐘養殖場的活魚報關,對台灣其他養殖業者輸往中國的活魚,則會加強檢驗檢疫.截至2022年1月6日,漁業署登記台灣輸大陸地區合格石斑魚養殖場,共計有462家業者,目前漁業署已函請可能涉案運搬業者及請養殖場所屬的屏東縣政府到場查處.國內近10年已未見使用「孔雀石綠」,此次事件對國內主要石斑魚養殖產業有哪些影響?其藥物作用為何?若業者未使用,又可能由哪些途徑感染呢?活石斑魚出口國中國為最大宗出口量則逐年減少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台灣農產品主要出口國家統計,仍以中國為最大宗,在出口國中佔比19.8%,其出口值為9.2億美元,其次出口國為美國與日本.而以財政部關務署關港貿海關進出口資料庫資料顯示,活石斑魚出口總值自2021年1月至11月,出口至中國總計有5987公噸、5千3百多萬美元的出口額,但比起10年前的出口9397公噸、1億2千多萬美元出口額,則是逐年減少.近年養殖漁業已加強用藥檢驗中國若禁止台灣活魚進口將衝擊產業榮獲「百大青農」的石斑魚養殖業者、屏東縣佳冬鄉養殖產銷班第8班班長陳啓宏,10年前返回屏東家鄉召集青年成立「樂漁8」品牌,漁場內石斑魚有8至9成的漁貨會銷往中國.陳啓宏認為,如果因此事件後,活石斑魚如同台灣鳳梨及鳳梨釋迦而暫停輸往中國的情況發生,「這個衝擊就會很大,所以我們的內銷市場要更完整地鋪設,輸往其他市場如歐美國家的準備,也要加快腳步.」而對純海水龍虎石斑魚養殖業者、高雄市林園水產養殖產銷班第四班班長蘇德威而言,雖然近兩年市場主力以內銷為主,養殖零用藥和高品質的石斑魚是他的主力工作.但他也表示此事件增加了更多的不確定性,「雖然暫時對內銷的影響不大,都會讓消費者有食安的憂慮.」「孔雀石綠」為長期殘留的超高風險藥物台灣早就列管禁用然而,此次中國宣稱驗出的「孔雀石綠」早在台灣是列管的違法藥物,在市場早已少見.陳啓宏表示,「因為一有使用,10~20年內都會殘留,沒有任何方式可以處理去除,也早就禁用,業者們也都清楚哪些是合法用藥、哪些是禁藥,現在在市場,很難找到那種藥(孔雀石綠).」蘇德威則說,「孔雀石綠是列管的藥品,不論是食用或觀賞魚的養殖,真的不容易見到有人使用孔雀石綠.」中國海關檢驗出的「隱性孔雀石綠、隱性結晶紫」為何?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水產食品科學系副教授侯智耀表示,「所謂的孔雀石綠、結晶紫,都是三苯甲烷類的染劑,進入人體或動物體,會生物轉化後,還原代謝成脂溶性的無色孔雀石綠、結晶紫,也就是所謂的「隱性孔雀石綠、隱性結晶紫」.但當這樣的轉化完後,會有多種的毒性反應,包含致癌性、基因突變、致畸胎性等等這些問題.而很早期很早期曾經有人使用的記錄,原因是價格低、抗菌和抗寄生蟲效果不錯,而台灣法規在早期,也就訂定不得檢出,是違禁的藥品.」國內禁用為何還會驗出?出口流程中還有許多禁藥感染的風險依據「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規定流程」,在出口前,漁貨會透過活魚運搬船漁業人到養殖業者方收取貨物,並簽訂同意書登打裝卸清單,再將活魚搬到運搬船上,出口到海外.因此,此次中國檢驗到違禁藥物,有多種可能.受訪的兩位業者也表示,在輸出的數量上若不足,可能會有養殖業者會併貨,即使多數是自己的魚,但也會向其他養殖業者買貨集貨,而這些過程都因此增加了風險.侯智耀表示,有漁業業者也向他反映,台灣每半年漁業署也會派獸醫師定期教育訓練,經過多年的宣導和查驗,真的不易見到有業者使用禁藥.「但是到了搬運船上,由於從水源、船身到裝載的桶身,若曾有載過送往其他對兩大違禁藥品不列管的國家,就有交叉感染的極大可能.」養殖產業的食安保障還有哪些改善方式?每一次的養殖魚類、石斑魚若有檢出禁藥消息,就會破壞原本產業建立起與消費者之間良好的信任感.陳啓宏表示,未來除了加強抽驗工作,「藉由這個事件,也可以省思,對於養殖業者和捕漁船,可以有什麼樣的規範來列管、什麼樣的機制可以避免有取巧的對象,毀了用心且專業的養殖業者以及整個產業.」在出口之前,漁貨會到搬運船上,蘇德威表示,「除了業者本身自己會提供檢驗報告,在搬運船上,再次做檢驗,出口前就能有另外的檢驗報告,若沒有問題零檢出,到出口國家出了狀況,隨時可以提供,也是一種自保.」對於這樣出口前對漁貨這2種違禁藥的「快篩檢驗」方式,侯智耀表示在檢驗速度上是可行的,除了漁貨,還有整個漁船的檢驗,對出口的產品、國內養殖產業也多了一層保障.漁業署表示將積極釐清石斑違規情事目前漁業署對此事件,許多狀況都還未確定前,從源頭查起,漁業署養殖漁業科組長陳建佑表示「正逐一釐清問題所在,也在同批漁貨中去查驗,是否因混貨、或遭受污染造成.而此事件對養殖產業勢必造成影響,漁業署也會希望產業自行加強正確(合法)用藥、零用藥的習慣,另外也會找出防止再發的漏洞,從抽檢到降低風險的工作來進行.」在這樣的基礎下,養殖漁業能在內銷和外銷都有更好的表現.漁業署指出,近年來與防檢局、地方政府共同攜手,從正確用藥宣導及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等措施後,近年來市場上石斑魚已鮮少檢出用藥不合格情事,針對中國指出使用隱性孔雀綠等違規用藥情事,要待抽驗檢驗結果才能確認,倘檢驗結果有違規使用禁藥時,將移請動物防疫單位依法嚴處,絕不寬貸.漁業署也進一步表示,為確保食魚安全,在養殖魚未上市前,均會辦理用藥監測及輔導等工作,近5年辦理未上市水產品產地監測,抽驗石斑魚合格率平均達99%以上,且2021年辦理未上市水產品抽驗2230件,石斑魚抽驗孔雀綠等89項次動物用藥共299件,合格率100%.漁業署已函請縣府對可能涉案的養殖場處以移動管制之處置,故不會有任何違規用藥之水產品上市,同時也公布台灣輸大陸地區石斑魚養殖場合格登錄名單(食用及種用)供民眾參考.業者需自我檢驗把關、擴大內銷才能提高產業競爭力對於其他業者漁貨檢出禁藥後,對陳啓宏的產銷班而言,目前影響並不大.陳啓宏表示,產銷班以零用藥、友善方式養殖,也有建立溯源水產、產銷履歷的認證,一年內自行送檢和抽檢次數頻繁,司空見慣,自行檢驗費用雖然高,還是要做.「若因為這個事件,會更加強檢驗力道工作,也可以讓養殖零用藥的概念變成常態,水產品質才能愈來愈好,養殖業的門檻拉高,才有競爭力.」侯智耀也進一步表示,從漁業署資料可見出口的數量漸少,養殖業者在銷售工作也會受到衝擊,開始轉往內銷,「我們學校(高雄科技大學)USR團隊在高雄永安的蹲點,協助了許多石斑魚加工食品的開發,就是希望它的通路不會只有限制單一的銷售方式.」而外銷至其他國家,也是侯智耀認為未來產業應布局的重點.延伸閱讀▶認識養殖水產品必檢的三種禁藥▶賣「無毒」為了賺誰的錢?▶「低魚粉石斑飼料」改善石斑肉質,也降低飼料成本!參考資料▶台灣輸大陸地區石斑魚養殖場合格登錄名單(食用及種用)▶台灣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動植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