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雷皓明(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彰化一名粘姓繼父對妻子與7歲繼子長期施虐,甚至還虐死5隻貓,妻子忍受不了便申請家暴保護令,最後粘男被依傷害、強制等罪收押.其實,保護令是防止加害者繼續凌遲家暴受害者的法律護身符,但你知道通常保護令開庭幾次?申請保護令要多久?保護令核發機率是多少嗎?本篇將為你講解保護令作用、保護令申請條件、家暴保護令種類、保護令撤回狀、保護令申請流程,以及保護令抗告與保護令撤銷等細節. 家暴保護令是什麼?功用、內容與種類一次看家庭暴力對受害人的影響非常巨大,長期活在恐懼與焦慮當中,容易導致身心失衡,當碰上暴力請不要獨自忍耐與姑息,聲請民事保護令幫助自己與孩子遠離這場磨難吧! 保護令功用是什麼?保護令英文為ProtectionOrder,目的在於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與權益」的法律命令,警告加害者(相對人)不能再用肢體暴力、言詞暴力對待被害人. 保護令種類有哪些?保護令種類共分成「緊急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通常保護令」,這3種保護令的功能和效力,基本上是一樣的,差別在於法院「核發的速度」. 這是因為普通保護令從聲請到核發需要一段時間,但每位被害人遇到的家庭暴力狀況都不同,有些可能會有立即的生命危險,為了能給被害人更完整、更安全的保障,在通常保護令核發下來之前,可以視情況先以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阻擋暴力行為. 1.緊急保護令(不用開庭):基於被害人有遭受家庭暴力的「急迫危險」,法院應於受理聲請後4小時內核發.聲請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聲請時間:辦公時間、夜間或休息日聲請方式: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有效期間:至「通常保護令生效前」失效情形: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法院審理終結後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 2.暫時保護令(不用開庭):家庭暴力雖未達急迫危險的程度,但能填補普通保護令審理期間,被害人人身安全的這段「保護空窗期」.聲請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聲請時間:辦公時間聲請方式:以書面聲請有效期間:至「通常保護令生效前」失效情形: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法院審理終結後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 3.通常保護令(需開庭)聲請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各地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或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聲請時間:辦公時間聲請方式:以書面聲請有效期間:2年以下失效情形:保護令有效期限到了,或到期之前法院裁判保護令失效保護令申請vs.聲請有什麼不同?流程有哪些?「如何申請保護令?申請保護令對方會知道嗎?」一般民眾因為不清楚保護令申請條件,也對保護令申請流程沒有任何概念,所以會誤用屬於普通行政機關的「申請」,但保護令的核發單位是「法院」,所以在法律用語上是使用「聲請保護令」這個說法,接著就帶大家來看保護令聲請流程怎麼做.普通保護令聲請及審理程序民事保護令是保護家庭暴力被害人安全及權益的法律命令,所以當家暴法所規定的家庭成員遭遇暴力對待,符合保護令聲請條件時,便可提出聲請來保障自身權益,流程如下:1.填寫書面聲請狀並檢附相關文件及證明<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內有特別提到,如果聲請程序或要件有欠缺,「法院可以要求聲請人補正或裁定駁回聲請」,所以書狀的撰寫及文件的準備是很重要的,不然可能會發生聲請保護令沒過的狀況. 如果不會寫法律書狀或擔心寫不好,建議可以直接請律師確認或代為撰寫,同時也可以詢問律師需要攜帶哪些文件,以增加保護令核發機率. 2.向被害人住居所、相對人住居所,或家庭暴力發生地點的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各縣市地方法院通常都設有家庭暴力事件服務處,會配置社工人員進行協助,讓被害人聲請保護令過程可以更順利. 3.法院受理、審理後核發保護令聲請通常保護令後,法院會開始進行審理程序,當確認有家庭暴力的事實且認為有必要時,就會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核發必要的保護令款項,但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受理後可以不用經過審理程序,由法官視個案家庭暴力情狀直接核發保護令,相對人只要違反保護令判決就會受到法律制裁. 如果被害人想第一時間知道自己的保護令有沒有通過審核,可以上「司法院全球資訊網家事事件公告專區」進行保護令查詢. 遇到保護令抗告該怎麼辦?不少民眾會以為「保護令抗告」只會出現在「被害人聲請保護令對方抗告的狀況」,但其實在某些狀況下,聲請當事人自己也可以提出抗告:1.聲請當事人提出保護令抗告當「保護令聲請被法院駁回」時,若聲請人不服法院這項裁定結果,可以在裁定書送達後的10日內提出抗告. 對法院最後核發的保護令款項有意見,例如聲請5款事由,但法院最後卻只有核發3款,一樣可以在時間內提出抗告. 保護令核發後,家暴的情況有改變,不論是相對人的行為好轉或惡化,聲請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聲請變更或撤銷保護令. 2.相對人提出保護令抗告如果你就是那個相對人,對於法院的裁定結果感到不滿,也可以在裁定書送達後的10日內,透過書面(保護令抗告狀)或言詞的方式向「原裁定法院或抗告法院」提出保護令抗告,藉此維護自己的權益. 要提出抗告其實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小細節,讓律師透過QA方式,幫助大家更了解這部分的相關資訊吧! Q1.抗告狀要寫什麼才能提升保護令抗告成功率?A: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抗告狀應該記載哪些事項,但一份完整的書狀至少應該表明下列事項,法院才能針對這些內容去判定原裁定是否有不恰當的地方:‧抗告人是誰‧不服哪個案件的裁定事項‧說明抗告理由 建議如果遇到需要抗告的情形,也想提升保護令抗告機率,不論當事人或相對人,都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因為抗告期間其實只有短短的10天,且抗告狀的撰寫其實是需要相當程度的法律專業,若因為想省錢而導致抗告失敗,因小失大可就得不償失了. Q2.在保護令抗告期間可以停止執行保護令嗎?A:不行!保護令自法院核發那一刻就發生效力,而且當事人可以聲請法院或警察機關強制執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0條及<民事訴訟法>上第491條都有提到,「抗告」除別有規定外,沒有停止執行的效力;關於保護令的裁定,除有特別規定者外,可以抗告,但抗告中不能停止執行. 3.保護令開庭經驗談當你鼓起勇氣聲請了保護令,但卻不曉得後續該怎麼面對及處理時,除了找律師外,也可以看看這些保護令開庭的經驗分享,讓自己安心之餘,也提前先做好準備. 保護令開庭未到會怎樣:法官會在保護令開庭過程中詢問事發經過,審理證據及確認當事人想要聲請的保護令款項.如果保護令開庭沒去可能會影響自身權益,若是因為害怕或不想見到被告,可以聲請「隔別詢問」,真的有事不能到也必須事先請假. 保護令開庭要說什麼:當法官詢問時,當事人可以詳述自己被施暴的人事時地物細節,以及為何要聲請保護令?聲請某幾項款項的原因? 保護令開庭幾次:開庭次數會因為個案而有所不同. 保護令可以撤銷嗎?保護令撤銷怎麼做?如果情勢有變,當事人可能會想詢問「撤回(取消)保護令」或「保護令撤銷申請」的相關事項,關於如何撤回或撤銷保護令,以下帶你來看! 1.關於保護令撤回保護令撤回規定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6條第6項: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就生效,它們的效力會在「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的聲請」及「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效. 在聲請到法院核准的這段期間,聲請人可以依照自身的意思撰寫保護令撤回狀來聲請撤回、變更內容. 保護令撤回,相對來說較不具急迫危險性,因此撤回原則上以書面向法院請求即可. 2.關於撤銷保護令撤銷保護令規定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2項:在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可以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 也就是在保護令核發後,當事人如果發現狀況有變(不管變好或變糟),可以依法寫狀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關於延長保護令的時間,每次可以延長2年以下.本文由<85010>授權,原文為「保護令作用有哪些?如何聲請與抗告?保護令撤銷怎麼做?」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