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網友才出生7個月就被拋棄.(示意圖/非當事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真的嗎?一名女網友在臉書匿名以「致拋家棄子的媽媽」為題發文,說自己7個月大就被媽媽拋棄,如今媽媽卻反過來要求她撫養,讓她無法接受.女網友表示,5年前她接到年邁的母親找法扶律師要打官司,內容是要求她負起子女扶養的義務與責任.在法庭上,母親說自己很可憐、很無奈,拿出殘障手冊證明自己生病,又找不到工作,所以需要生活費,完全沒有看一眼她手上抱著的、剛出生兩個月的兒子,開口就是要一個月一萬.「我就是沒勇氣,問你有沒有愛過我.」女網友想到自己的童年,在7個月大就被母親拋棄,學走路、騎腳踏車、幼稚園、國小、國中,甚至結婚生孩子,身邊都沒有母親的身影,、「當年你想追求自己的生活,我只有7個月大,我被迫接受了,所以,你能不能接受我不會撫養你」.事隔5年,再度收到社會局來函,一張公文就要她每個月赴負擔安置一萬多元的相關費用,忍不住委屈,「拜託你,早X早超生好嗎?如果社會局來函,是要我領收屍體,我會去的!我會幫你風光大葬,買鞭炮慶祝我重獲新生的」.▲女網友PO文感嘆.(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下文由<呂秋遠律師>授權,未經同意,請勿擅自轉載.)父母沒養我,不想養行不行?看看律師怎麼說關於「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種說法,肯定是錯誤的.這句話語出明朝的戲曲作家紀振倫所寫的<三桂記>,「天下無不是底父母,我母亦無可記之仇.」紀老先生喜歡改編忠孝節義的故事,明朝又是通俗文化發揚光大的朝代,所以這句話就這麼流傳下來,變成許多長輩情緒勒索小孩的開場白.問題是TMD天下就是有不是的父母,而且很多.好一點的,就是不養而已,純粹一走了之;差一點的,賴著不走,賭博酗酒吸毒,然後打孩子出氣,要孩子國中畢業就直接去工作養他們.更糟糕的,性侵害、虐待孩子的也多有人在,讓孩子得花上一生,來治療他們的童年.你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嗎?不.通常對孩子不負責任的人,對自己大概也不會負責任.於是,在他們玩夠了、玩累了以後,年紀、精神大不如前,沒有工作能力、先前的財產收入也都賭光輸光花光,這時候就開始把腦筋動到孩子身上,或者是,當他們病倒,社會局就會來通知子女,你爸你媽現在正在安置中,每月需要三萬元,請付款.一般的程序大概是這樣的,當老人發生需要安置的情況,社會局會先介入安置,三週內,社工就會找到老人的配偶或是子女,通知他們繳納這些費用,進行親屬協調,希望他們可以負擔已經支出的費用,一般而言,每月大概是三萬多元.當然,這筆錢會扣除老人相關福利補助或津貼,所以實際上不會這麼高.被通知的人,原則上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子女,由他們共同分攤.這時候,社會局會考量子女們的經濟狀況,例如有沒有低收入戶的狀況,或者是有沒有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的情況做判斷,核定金額要這些人繳納.重點就來了,如果子女根本沒有被這個人扶養,能不能主張不要繳納這些費用呢?可以.但是要去法院提告免除扶養義務.只是法院在判斷這件事的時候,非常依賴法官的個人經驗.有的法官會認為,爸爸在孩子幼稚園就離家不算什麼;有的法官會認為,還沒家暴就不錯了,沒養也不怎麼樣;有的法官則從體諒國庫的角度,從嚴審查.當然,也有的法官會認為,生而不養,有什麼資格要求孩子照顧他的晚年.換句話說,進了法院,法律賦予法官非常廣泛的職權認定,在「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框架下,多數會希望子女多少盡點責任.可是,Hello?多數時候不是錢的問題而已,是新仇舊恨湧上心頭的問題好嗎?林北就算有錢,一毛也不願意出,因為這個人,小時候曾經猥褻過我,然後國中就要我出去賺錢給他花,要我去酒店上班,我還要養他,這是什麼鬼?證據呢?猥褻的證據在哪?(我是有時光機膩)當時為什麼沒報案?(我當時還小,又不懂法律)你叫你媽出來作證可以嗎?(我媽已經過世了)那請家人出來作證可以嗎?(你要我叔叔姑姑出來作證,你傻了嗎)你沒證據?那我只好判你敗訴了.所以,不要以為法院一定會考量你的「說法」,他們要的是證據,而且是嚴格審查的證據,畢竟他們通常認為,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如果你從小就被父母持續的傷害或棄養,請不要覺得自己是錯的,也不用試著和解,更不要努力的想討好他們.如果已經很久沒聯絡,請試著現在就開始蒐集證據,讓自己未來在法院裡,可以有足夠的證據讓自己免於扶養這個人.基本上,你要的是愛,他們已經不會也不能給你了,他們要的卻只是錢.唯一,你需要照顧的是自己的心情,然後,準備好證據,勇敢的去打一場「天下就是有不是的父母」的戰爭.延伸閱讀:你變成了你不想成為的那種父母嗎?好好聽聽自己的心裡話「錢是我出的,丟掉孩子的漫畫有什麼不對?」控制狂父母,往往養出不知感恩的孩子寫給身為父母的你:成為孩子的根,而不是孩子的傷孩子學會說髒話怎麼辦?別急著嚴厲指正,先肯定這些感受再教孩子如何正確表達家庭中的碎片:爸媽,為什麼你就不能好好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