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嘛碎碎唸﹞塵世網白為了找一篇很久以前的文章,我在新聞台裡翻了好久.長期寫文的好處就是大小事都有紀錄,隨時想要翻閱時很容易找到回憶;缺點就是文章太多,要找特定事件時還真不是一時半會可以找著的,於是一個不留神就開始看起自己多年前的文章來了.開台二十多年,還真是名符其實的從姑娘寫到老娘,仔細看看年輕時的文思泉湧,再對照如今的搜索枯腸,真是有種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滄桑感.人老了就是這樣,一旦看起從前的照片日記就會陷入回憶裡,久久無法抽身.忍不住一篇篇看起當年在日本時的點點滴滴,隻身在外的遊子加上情場不得意的孤寂小女子,文章寫得是可歌可泣,堪稱情場顧問兼愛情專家,連如今的老娘看到當年的姑娘寫下的文字時都忍不住為之掬上一把同情淚......🤣回國後那幾年許是生活型態變了、生活忙碌了,有幾年的時間空白了下來,然後忙著結婚生子,再拿起筆時竟然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了.身分變了,寫的東西自然也變了,不再是為賦新辭強說愁,開始了柴米油鹽醬醋茶,寫的是生活,也是媽媽的日常,沒想到竟獲得不少同溫層媽媽的共鳴,意外累積了小小的支持者,過去用了將近二十年才累積到的百萬人次,這會兒竟只花了兩年就來到了八十多萬.但,我依舊不是所謂的網紅.近來看了部講述網紅世界的韓劇<絕世網紅>,一開始只是因為片荒不知道要看什麼片而點進去,愈看倒是愈心驚;我不知道這到底是單指韓國的網紅世界,還是全世界都是這樣,當然更不知道原來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竟然有可能是真的,「流量就是金錢」在網紅的世界是鐵錚錚的綠事實,在這個世界裡所謂的身分地位不是學歷財力家世背景,而是看你擁有多少的粉絲.這真是讓我驚嚇不已,卻又不得不信.至少有一點戲裡說的是對的:「對於粉絲數未達萬人的奈米網紅,廠商多半是以互惠方式合作;粉絲萬人以上的話可能就有相對報酬;而擁有更多粉絲、更高級別的,廠商就開始反過來巴著求你合作了.」身為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小部落客、甚至連奈米網紅都還勾不著邊,偶爾還是會有廠商發來合作邀約,當然、十有八九都是互惠合作沒有報酬.這些合作對我來說是利多於弊,既可以獲得免費產品又可以增加曝光率,但我卻不太喜歡接,既已過了為賦新辭強說愁的年紀,又怎麼能厚著臉皮為了好處說好話?我寫不出違心之論,但身為既得利益者又實在無法直說缺點.與其如此為難自己,倒不如直接婉拒.還未回歸職場時也想過是不是乾脆衝衝看往這條路發展,但這年頭看文的讀者遠比看片的觀眾少太多了,願意看長文的讀者更是少之又少,即使光以新聞台來看每篇文章平均點閱率都有三四千以上,但FB的粉絲數衝不上去,空有文章點閱率也無濟於事.就這麼有一搭沒一搭的,漸漸地倒也慢慢釋懷,與其為了流量為了點閱率為難自己,不如單純的就只是做自己.既然無法當所謂的絕世網紅,不如就繼續做我的塵世網白吧!絕世網紅塵世網白看以前的文章想不起當初發生什麼事是正常的嗎但能看文找回憶還是讓人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