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會愛的藝術,佛洛姆在<愛的藝術>中指出,每個人都得致力於「專注、紀律、耐心、無上關注」的實踐精神──這算是十分個人的修行,因為,就算有人能拿著鞭子助你專注,但誰又能真的替你專注呢?如沒有外在的規條就沒有紀律的話,那不就只是服從而非自律?同理,做事沒有耐心,就永遠在酒釀成功以前便開封木筒而敗掉所有.無法一心一意地關注要完成的事,就怎樣都無法達到匠人精神的境界,而匠人精神是藝術的必要元素.要是做到以上四點,我們就會得到四種愛的能力:照顧、責任、尊重和了解.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這四個能力與前者有某種對應關係,但它們有種本質的不同:「專注、紀律、耐心、無上關注」可以完全是個人的修為,或只涉及某物的擁有式(having)關係;但「照顧、責任、尊重和了解」幾乎無法只從個人層面去定義,它甚至無法只談與物的關係,幾乎必須是與另一個人的存在式(being)關係──照顧愛人,對他有責任,尊重他的個體性,了解他有別的感受與想法.因此,我相信可以這樣表達:修練愛的藝術,難在於人如何才能突破個人的障壁而走向他人.圖片│來源這裡涉及一種從個人到他人的「精神的質變」,而我們還不清楚這件事是怎樣發生的.一個人能夠專注創作木雕,他對此無上關注,每天早睡早起地保持練技與創作的紀律,而且年復一年的充滿耐心……但所有一切,都不保障他能愛上或善待另一個人,而且很有可能反過來,他是個糟透的脾氣古怪的藝術家,根本無法愛人!如果一個人說他有去愛別人,就像一些以愛之名,去行控制與虐待孩子之實的父母,他們的愛只是自以為的愛,實際上是自己的焦慮、攻擊、妄念.如果一個人真的有去愛別人,他會去、想要「聽見」對方的想法和感受──就像「你喜歡我表達愛的方式嗎?」「不,我感受不到,我不希望你用這種方式對待我,我感受不到你的愛.」──然後,我們會去反思與沈澱,作出一些調整.如果我們真的是為了對方的好,又為了把「好」傳達給對方,我們怎可能不去聆聽對方的需要,而作出自我改變或改正呢?因此,愛,是難以在沒有他人的情況下獨自修練完成,因為愛(loving),得從聆聽(listening)他人開始. ※此文部份摘取或改編自筆者發表於﹝方格子﹞文章〈﹝愛的練習曲Ch.7﹞愛不是一個人的修練,愛的練習裡總有他人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