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爆料說: 「我的先生在外有小三,也搬出去和小三同居,小三也在臉書上和我先生設立結婚,也說了要生小孩… 而我先生既然說愛我,也愛小孩,但也愛她(小三),我先生也說過這六年都是騙,所以我這幾年對於他的打、罵所作的忍受都是白費. 我目前我是想離婚,但小孩還小所以一直無法決定,請大家評理,如有不適我可刪文.」 (老公嗆聲說老婆偷截圖要提告,而且說還愛著老婆,只是比例不同) 本文由廖鈺潔於爆料公社發表 針對「因為小孩而不離婚」的女性,呂秋遠律師有話要說: 呂律師呼籲,女性不要因為有了孩子就結婚,同時 也不需要「因為小孩而不離婚」! 如果不幸進了一段悲慘的婚姻,也不要因為孩子而不離婚.一個不健全的家庭,孩子不會比較快樂.許多人會擔心,進了法院以後,法院會以父親的經濟能力比較好,而將監護權判給父親,這是非常大的誤解. 法院重視的癥結點,大致上都是在於與孩子的親密度,以及哪個父母可以提供孩子比較好的環境.就親密度而言,就是在離婚前,誰陪伴孩子的時間比較多...... 所以,比較好的環境,並不是指誰的錢比較多,而是指穩定、熟悉的環境,以及可以給孩子比較有想法的照顧計畫…..全文請至呂秋遠律師的忠告 延伸閱讀﹝單親媽媽﹞我該如何和孩子談爸爸?單親教養5守則要看!﹝聽聽故事﹞離婚不代表婚姻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