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羊膜穿刺,醫生希望我能禁足一天,對於職業媽媽來說根本是晴天霹靂呀!忙碌的生活得以休息一天,但是工作怎麼辦?其實自從知道懷孕之後,最煩惱的事情便是工作,困擾我的是1. 孕期不適給同事帶來的不便,怎麼樣能減到最小.2. 生小孩需要請產假,兩個月產假過後會不會與公司業務脫節.3. 育嬰假六個月雖然能申請6成薪資,但放完假之後,工作職能能不能立刻恢復水準.4. 很想親餵母奶、陪伴寶貝給他最好的,若是不請育嬰假如何能辦到? 身為主管不希望公司因為我請假而有所影響,對於一個新創公司而言,常常需要變動,需要人力,更需要能一起打拼動腦的團隊.雖然為了之後的產假,慢慢訂一些制式的規則,期待只要能遵守時間表、KPI和季度目標,不常進公司透過電腦也能掌握工作進度,另一方面又害怕一切運轉順利代表我的存在是可替代的,生完孩子以後我對公司而言就不重要了.另一方面身為一個媽咪不希望因為我要上班而影響孩子,對新生兒而言,需要經常被安撫抱抱,和最親密的人有深度聯結、肌膚接觸建立安全聯結,聽媽媽說話,親餵母乳提高免疫能力,一天十幾個小時分開,我想我也會想念寶寶.女性工作者懷孕最需要擔憂的並非單純只是錢的問題,不是單純「有薪假」和「補助款」而已.而是選擇~~而選擇就必須有取捨..................被禁足的這一天其實剛好是公司正在需要人手的時候,休假感覺很不負責,但醫生的指示就是孕婦的聖旨,寶寶需要絕對安全,醫生說最好臥床一天就一天,因此想了一個兩全的辦法,買了張小小的床上桌,四個角都是安全包覆的,就算生完寶寶產假中也能一邊休息一邊工作,雖然很多媽媽們都說,光是餵奶就很折磨了,能睡覺就不錯還想工作根本異想天開,但目前看來是最適合的解決方式了.……………………..職業媽咪的兩難,心理究竟如何平衡?政府又有哪些政策幫助孕媽咪呢?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第一孕期穩定度最低,是最擔心受怕的時期,有些人孕期不適感不嚴重,有些孕媽咪狀況不穩定,可是拼命在保護胎兒的,我學妹是台大的碩士高材生,有著薪水不錯的穩定工作,但孕期因為孕吐非常嚴重,需要到醫院打點滴甚至住院因此被迫停止工作,如果這樣的狀況發生在有經濟需求的媽咪身上,想必身心會產生極大的天人交戰.孕媽咪不舒服是可以請假的.有需要安胎的媽咪,經過醫師判斷必須在家休養或是住院在勞基法上是能夠請安胎假的,未住院者一年內可請30天(半薪),但是超過30天就必須扣薪資了;需住院者,兩年內不能超過一年.另外勞保條例規定,住院第四天起可以申請傷病給付,這部分一定要明確告知人資主管,工作方面一定要在身體稍微舒服一點的時候要讓公司及同事及時完成交接,盡量減少困擾,免得休假休得不安心還獲得同事們的白眼.我自己第一孕期算是很幸運,只有頭暈、嗜睡、胃痛脹氣、肚子悶痛以及早晨乾嘔的狀況,都在能正常能工作的範圍,但是多少會影響工作效率.我也知道,這個時期是胎兒主要器官形成的重要時期,休息不足導致的內分泌紊亂對寶寶影響很大,因此休息是最重要的,一天要睡滿9小時,比一般人8小時再多一點,而且血液需要更多帶氧量,雖然需要上班但是我選擇改變一點點生活習慣.準時下班到家大約7:30 吃完飯9點洗澡 10點前上床睡覺,雖然犧牲了自己晚間娛樂的時間,但趁機培養好的生活習慣也是一種獲得.生育需要靠女生,雖然政府有提供生育補助,但說光是產檢的自費項目就超過補助金額了,若是健保局規定的例行檢查還得扣假扣薪水,那便會加重許多負擔,因此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孕婦是有產檢假可以請的.健保局的規定必要性產檢是10次,產檢假有5天(不會被扣薪資),可以拆成10個半天請假,不需要下班之後才匆匆忙忙的擠進醫院排隊,但是產檢假只有媽媽可以請,爸爸是不能請的喔! 有些爸爸會希望每次產檢都陪著老婆一起見證寶寶的成長,因此我老公是把年假保留,全部用來陪產檢用.待產與生產這兩個月,受雇超過6個月以上的勞工可以請56天有薪產假,六個月以下則減半,我打算預產期前兩周開始放假,生完之後再休息一個半月.育嬰留停期間可以申請勞保薪資6成的補助共6個月,所以勞工要特別注意自己保額到底是多少,每一間公司薪資結構不太一樣,薪資名目不同,有些是職務加給、獎金加給、伙食費,交通費等等….不是每一間公司都是保全薪的,但是補助卻是用保額來計算的,平時保額高雖然可以領比較多補助但相對的,每個月繳納勞健保,不只是雇主要支付的金額增加,勞工的自付額跟著增加.以上是政府對女性勞工生產方面的補助,只要符合資格就能享有政策上的福利,自從懷孕之後加入媽媽社團,在媽媽社團裡面看到許多公司對孕婦的不公平對待,覺得很不忍,身為「人事行政財務主管」和「孕婦」雙重身分,其實我能理解中小企業的想法.身為孕婦是真的很想在不舒服的時候好好休息,但是剛吐完就要工作、缺氧頭暈還得上8小時班,第一孕期不穩定,醫生都會特別交代能睡就睡、不要久站,一有異常馬上去急診室;這個期間真的深怕太累寶寶留不住,身體不舒服,很想休息.但結構影響行為,這始終是無法透過公司自身解決的問題,中小企業只能在政策中尋找空間,除非是改變政策或是社會結構,才能產生不同的行為,每個國家的文化不同,像是瑞典的育嬰津貼是由政府發放薪資的80%共480天,但是美國人就只有12天,生完就上班.生育率下降造成社會老化,勞動人口減少的恐慌、競爭力下降,但是能生孩子的女人卻因為生孩子失去工作,原因之一就是對公司造成人事成本提高、但總體產能卻降低的狀況,政府給了勞工權益卻沒有補貼到企業損失,大型企業可以當作員工福利,但是許多中小企業卻吃不消.1.女性勞工生產56天產假,公司必須依照規定工資照給!(薪資以產前6個月平均薪資計算)工作崗位沒人但薪資照給,工作需要找人替補!2.有些孕婦孕期不適症狀嚴重,如果有需要住院、強制安胎或是產檢,孕婦薪資照病假給付,但是沒有人做的工作必須另外聘請人員執行或是職務代理人加班,又是一筆開銷.3.育嬰留停6個月期間,雖然公司不用支付薪資但產婦的勞健保公司還是要繳納,孕婦可申請勞工6個月6成薪資的補助!(但是工作一樣沒人做,還是得另外聘請人)4.育嬰留停最多可以請兩年,但這6個月到2年空缺期間,該孕婦原來的職務肯定需要重新請人,留職停薪回公司之後,公司多一名人力,該往哪裡放也是問題.因此常會發生無故被調職的狀況,甚至希望孕婦能離職,事實上25人以下的中小企業,若是同時又多名以上孕婦,人事開銷大幅提高,但是整體效能下降;高獲利成長的公司及大型規模企業有能力承擔,一般薄利的中小企業就比較辛苦了!感覺政府如果能對中小企業的損失有部分補償,應該比較有機會改善孕婦和資方的勞資問題,大家比較有勇氣生小孩報效國家了,這也是政府對孕婦善意的照顧和關懷,沒有任何一個政策能夠讓全民滿意.發表完感想,站在人性立場上,生完孩子還是得休息、孩子也很需要照顧陪伴,雙薪家庭還是得有收入,都在取捨之間,我們都該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不應該只依靠政府和企業. 暹羅公主的創富筆記 FB:https://www.facebook.com/elitely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