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想問各位媽咪,如果目前住在婆家要離婚,而且要小孩監護權(我是主要照護者),順序應該怎麼做?
先登記離婚?再打官司要監護權嗎?
還是順序想法?
住在婆家若是先辦離婚,搬走會失去孩子環境的穩定性該怎麼辦?(寶寶每個禮拜都會回娘家一次)
目前寶寶7個月,我是因為跟先生個性不合想離婚。但懷孕開始到現在沒有工作,都是先生每個月給一萬的生活費。自己有在兼職網拍,每個月收入加減幾千塊~一萬。
請問這樣拿到扶養權的機會大嗎?
中部有推薦專門打離婚官司、擅長處理扶養權的律師嗎?
20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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