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媽媽知道如果我104年7月結婚入戶
請問有媽媽知道如果我104年7月結婚入戶籍至台北市夫家,然後同年10月底生BABY,60天內也幫BABY報了戶口,但是因為我們夫妻雙方都得工作,所以BABY平日白天是在外婆新北市家給外婆照顧只有我下班時才會帶回台北市住家,當初報戶口時因為我入戶籍未滿1年所以沒辦法申請育兒津貼,請問現在這樣申請還能通過嗎?
我打1999窗口詢問,服務人員是說可以…
但是我打到區公所又說不行…必須夫妻雙方及寶寶都住台北市…
不知是我理解能力差還是區公所誤會我的意思了…請問有媽媽能幫我解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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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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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育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