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職業婦女 每個月保母錢我出 房子
我是一個職業婦女 每個月保母錢我出 房子租金和水電瓦斯等老公出 我要他每個月給我一些家用因為小孩的吃喝所有的東西都是我在買也都是我帶去看醫生 請問我每個月和他拿六千很過份嗎 他賺的比我還多了二萬 請問媽咪們都是如何討論這件事情呢 我每個月的薪水繳了保母費就幾乎只剩一半了 我也有我的慾望及支出 難道要我每個月都用到我辛苦存下的錢來買小孩D東西嗎 我真的快受不了了想把小孩帶回去給婆婆帶反正小孩是夫家的姓又不和我姓 日後若是夫妻感情不好他不迫沒錢給我 小孩也絕對不會給我 那麼我身上也沒錢豈不是很可憐嗎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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