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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婆婆住樓上樓下關係,婆婆還在上班,下班

跟婆婆住樓上樓下關係,婆婆還在上班,下班後還煮晚餐給我們吃,我們真的很感謝。

我是全職媽媽,但我自己沒開伙,不過我有自己的廚房,午餐偶爾煮給我跟小寶吃,大寶唸幼稚園,但最近萌生想自己開伙的念頭,又礙於現在的情況是婆婆的薪水幾乎都花在買菜買水果給全家吃,而老公則負擔上下樓的水電、瓦斯、第四台、電梯維修⋯等一些費用,加上小叔小姑都還跟婆婆住,我的廚藝他們其實也不捧場的,婆婆對我們也不錯,也不要求我下廚,但隨著孩子越來越大,我其實蠻想「分家」的,就是可以自己煮三餐給我先生孩子吃,只是不知道怎麼開口,又擔心婆婆會不會生氣,怕婆婆擔心如果我們以後自己吃就不會常下樓(應該是不會),且重點還是如果自己開伙了,那先生的費用就得再挪出買菜錢,不能再跟婆婆「分工合作」了,還是我等到婆婆主動開口說分開吃分開開伙?因為婆婆有時候也會說我還是要學煮菜,以後孩子想吃什麼才能變出來,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很多媽媽曾勸我不要煮才好,自己煮又累,不過沒真正下廚過的我,總覺得好像要有煮飯才有媽媽的感覺XD